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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正信:美国限购中国IT产品损人不利己

2013年05月14日 09:23   来源:中国经济网—《经济日报》   

  美国个别极端派议员偷摸推出的“第516条款”有欠公允,违背了全球化的大趋势。该条款损人不利己,不但阻碍中美企业间的正常贸易,还将无端浪费美国纳税人的巨额血汗钱

  美国针对中国的所谓“IT采购支出法案”生效1个多月以来,人们不但看清其出台手法的狡诈和逆潮流而动的本质,且越来越担忧其损人不利己的后果。

  说其手法狡诈,是因法案推动者偷偷摸摸钻了美国立法机制的空子。所谓“IT采购支出法案”,指的是奥巴马总统3月26日签署生效的《2013财年继续拨款法案》中的“第516条款”。在该法案提交美国国会通过前的最后时刻,个别极端派议员悄悄把这一修正条款附加到法案中。根据美国国会规定,这类由拨款委员会塞进来的修正案如无其他委员会的坚决反对,不需单独就此走听证、辩论、修改、表决等正常程序,可随法案一道表决通过。《2013财年继续拨款法案》长达240页,法案要急迫解决的是两党对立导致的拨款不到位、美政府是否关门的大问题。府会上下无暇关注与拨款没太大关系的“第516条款”,从而让原本争议极大的这一附加条款偷偷摸摸搭了顺风车。在美国立法史上,这类蒙混过关的不合理法律条款不胜枚举。极端派议员正是看准了这一时机,把自己的私货又一次偷偷摸摸地塞进了拨款法案中。

  说其狡诈,还因“第516条款”有粗暴挟持美国国会和白宫之嫌,国会和白宫当时面对该条款均有投鼠忌器的顾虑。在国会参众两院就财年拨款法案表决前夕,如果有议员就“第516条款”提出异议坚持要先走程序再投票,就得承担国会拨款延误、政府被迫关门的巨大责任。国会通过拨款法案后,白宫面对“第516条款”更是无他路可走。根据美国法律,总统没有否决单项条款的权力,要么签署整个拨款法案,要么全盘否决。显而易见,在极少数极端派议员以议程规则为杠杆的粗暴挟持下,国会和奥巴马总统都得先放“第516条款”过关。

  由此看来,偷偷摸摸,粗暴挟持,才是“第516条款”的真正嘴脸。

  说“第516条款”逆历史潮流而动,是因其违背了全球化的大趋势。且不说该条款借政治炒作之举行贸易保护主义之实的伎俩狭隘,在全球化已经发展到很高程度的今天,以国家或区域划分进行贸易歧视更是不合时宜。该条款要求美联邦政府部门“采购中国所有……企业制造、加工或组装的信息技术产品前”,需取得联邦调查局的正式批准。试问,今天还有多少IT产品的零部件原产地是单一国家?在中国生产投资的美国IT企业的产品是中国的还是美国的产品?中国IT厂家在德国分厂生产的产品属不属于中国制造?显然,以区域划分进行采购刁难不但有欠公允,而且是对全球化大趋势的反动。

  说“第516条款”损人不利己,是因为该条款不但阻碍中美企业间的正常贸易,还将无端浪费美国纳税人的巨额血汗钱。按照常规,美国政府采购应青睐质好价低、竞争力强的产品。把来自中国、具备竞争力的产品变相排除在采购范围之外,明摆着是要让美国纳税人多花数以亿计的冤枉钱。

  无怪乎“第516条款”一浮出水面,美国商会、美国技术联合会、美国软件和信息工业联合会等多家行业协会就联名给白宫写信,呼吁及早废除这一不得人心的法律条款。白宫在奥巴马总统签署法案时就向外界抱怨法案的干扰破坏作用,并声称争取下年打掉这一条款。遗憾的是,美国的府会博弈千变万化、错综复杂,十分诡秘,一个负面条款一旦偷偷摸摸成为法律,要回头打掉难度就会很大。鉴于此,中美关系发展中的正能量未来更需高度警惕,及时堵塞各种漏洞,以避免双边关系遭受不必要的伤害。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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