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4日,欧盟委员会不顾中国反复交涉和多数成员国反对,宣布从6月6日起对中国的光伏产品征收临时反倾销税。欧盟委员会这一明显带有贸易保护主义色彩的举措令中方不满,中方已表示坚决反对。
欧盟委员会称,欧盟拟在头两个月内征收11.8%的税率,两个月的缓冲期结束后,如中欧双方仍未达成妥协方案,反倾销税率将升至47.6%。
自2012年9月启动对华光伏产品“双反调查”以来,欧委会的多次粗暴表现令人失望。去年调查初期,欧委会利用不承认中国市场经济地位、拥有自由裁量权的优势,选取人力成本远远高于中国的美国作为成本参照国,来支持其鼓吹的“中国倾销论”;今年5月底,中方应欧方要求派出代表团去欧盟进行磋商,欧委会却对中方的方案和善意不商量、不解释、不理睬,与欧盟贸易委员德古赫特所声称的“随时准备讨论”形成鲜明对比。
应看到,欧委会此次初裁之所以会留出两个月的缓冲期,并非出于妥善解决中欧贸易摩擦的诚意,而是内外反对呼声高涨所致。在欧盟内部,27个成员国中就有18个国家反对对中国光伏产品征收惩罚关税;6月3日,中国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和欧盟委员会主席巴罗佐通话时明确表示,坚决反对贸易保护主义和滥用贸易救济措施,希望双方通过对话磋商解决贸易争端,而不是打贸易战。
中方领导人坦诚和坚决的表态,是为了避免两败俱伤的结果。众所周知,中欧光伏产业早已形成“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共生格局。根据欧洲研究机构的调查,如一意孤行坚持从速惩罚中国光伏产品,可导致欧洲20多万人失业,经济损失达270多亿欧元(约合353亿美元)。就连一贯强硬的德古赫特4日也不得不坦承,前两个月的低税期就是为了避免欧盟“极为庞大”的光伏产品进口市场受到“干扰”。
欧盟是中国第一大贸易伙伴,中国是欧盟第二大贸易伙伴,双方去年的贸易额高达5460多亿美元。欧委会应该利用未来两个月的缓冲期,改弦易辙,善意回应中方在贸易摩擦中表现出的克制与诚意,尽快通过对话和磋商解决贸易争端,不要做损人不利己之事。(新华社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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