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该刺激学生超前消费

2013年05月08日 07:51   来源:人民日报   时圣宇

  个人消费信贷在刺激居民消费方面有重要作用,但对于大多尚无经济来源的大学生来说,高息超前消费,不该鼓励。即使要释放他们的消费需求,也应该有所限制,使其量力而行

  “月付99元起,仅需身份证+学生证,全场手机/电脑均可使用分期付款。”在武汉的各大电子数码城,随处可以看到这样的广告。“轻松月付,随时拥有”的口号更让人怦然心动。

  这是武汉一家公司和当地各大电子商场商家签约合作,针对大学生群体推出的分期付款的消费方式。凡在校大学生,只要一张身份证和一张学生证,不花钱或低首付就可以拿到价值数千或上万元的高档数码产品,过程简短便利,但最后要支付高达40%以上的高额利息。比如,以贷款5000元为例,选择期数12个月,月供为613元,年利率为47.12%。

  据媒体报道,从2012年1月到今年2月底,已经有2万多名武汉大学生办理了业务,主要用于购买苹果手机、电脑等数码产品。按照武汉在校大学生118万人计算,相当于50人中有1个人办理过贷款。可见,虽然有高额的利息,但依然无法阻止大学生对高档电子产品的趋之若鹜。究其心理,有的是攀比,看到周围同学都用名牌手机,自己没有的话觉得寒碜,有的是为了追求时尚潮流,还有的是为了讨女朋友欢心。种种原因,就不深入研究了。

  值得我们关注的是,超前消费和高额利息会给大多没有经济来源的大学生带来多大影响?据了解,对于办理分期付款的大学生,该公司一般每月提前5天通知还款,如果累计3个月未还,将会终止合同。催款单会寄到学生提供的户籍或家庭地址,贷款人还不回应的话会把相关记录上报到金融部门,因不能及时还款,已经有近100位大学生在走出校门前就背上了信用污点。

  个人消费信贷并不是什么新鲜事儿,在刺激居民消费方面有重要作用。在经济结构转型的当下,拉动内需有助于增强经济增长内生动力。但对于大多尚无经济来源的大学生来说,如此刺激,不该提倡。大学生超前消费完了,谁来买单?自己没有经济来源,也许就从父母给的生活费里挤,实在还不上了,再向父母伸手,把自己的债务转嫁给父母。

  央行为防止大学生在求学期间背上沉重的债务,曾在2009年叫停了银行对大学生发放透支额在1000元以上的信用卡,其保护学生、限制过度消费的意图非常明显。笔者对此也很赞同,消费的确需要刺激,但对于一些特殊群体,比如消费观念尚未成熟且没啥经济来源的大学生,即使要释放他们的消费需求,也应该有所限制,使其量力而行。

  【微评】

  @Angela妹子:学生对于电子产品的需求总是不断更新的,我觉得这样做只会增加家庭的负担和学生爱慕虚荣的心理,不务实。

  @Tanrvech先生:销售策略很大程度上建立在需求之上,其实还是学生中的攀比现象或虚荣心盛行导致这种“高利贷”。

  @井力1:教育部门要加强引导,国家也必须岀台更具体的相应政策,限制此类行为。

  @思思入Q:学生超前消费应量力而行,适可而止,不宜提倡,更不要炒作。

  @何凯易:给我们学生消费的机会,其实也是一种学习,等我们走上社会就会懂得如何分配自己的收入。但这种形式的鼓励消费,要带有教育的目的进行。

  @名字真是不好取:都是攀比心惹的祸啊,还是有多大头戴多大帽子吧。寅吃卯粮不是办法啊。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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