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春耕春播正在紧张展开。与往年相比,今年春耕一大特点是不少地方土地适度规模化经营水平有不同程度提高,这是与现代农业发展相适应的好事。从生产力发展水平来看,我们已经到了通过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促进适度规模经营来适应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的历史阶段。所以,今年中央一号文件提出,要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
怎样创新农业生产经营体制,首先需要我们牢固树立一个观点,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创新不是改变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本格局,更不是改变家庭承包经营基本制度。在土地承包关系稳定不变的前提下,农业生产经营体制的创新,主要是农业经营组织方式的创新。也就是说,过去以农户在分散狭小的土地上各自经营为主,现在要通过经营机制创新让土地适度规模集中,以利于集约化、规模化、专业化生产。正因为这样,中央一号文件提出了“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的要求。
鼓励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有两个大的背景。一是现代农业发展迫切需要。现代农业要求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生产,对集约化、节约化、品牌化也有更高的要求,现在市场上对农产品质量安全要求越来越高、越来越多,也只有按照现代农业要求才能更好解决。如果继续在零星狭小的土地上分散耕作,连机械化都很难发展,更别提发展现代农业。所以,适度规模经营是解决“怎样种地”的有效路径。
另一个背景是,农业农村农民发生的巨大变迁对创新农业经营体制提出了现实要求。农业经营面临成本高、风险高以及资源环境约束趋紧、青壮年劳动力紧缺的“双高”、“双紧”压力,多数耕地由老人和妇女“看护”,同时“新型职业农民”在逐渐长大,加上农机推广、农业社会化服务等相继发展,都对适度规模经营产生了更多需求。这就表明,我们已经到了通过创新农业经营体制以加快现代农业、从根本上解决“谁来种地”的历史时期。
从目前的实践来看,适度规模经营要在适度与规模上把握好原则。没有规模就没有效率、没有效益,也很难吸引“新型职业农民”进入,这是基本前提。但规模化多大才算适度?人多地少的国情决定了我国不可能单一地搞大农场、大公司经营,家庭经营在相当长的时期仍是农业经营的主体,即使城镇化快速发展,也还有大量农村人口,还有许多农村家庭以经营农业为生为业。这一点务必牢记。
同时,农村改革开放30多年的实践证明,家庭经营极大地释放了农村生产力,带来了今天的“三农”全新面貌,既是传统农业的选择,也适合现代农业的发展。
所以,要鼓励和支持承包土地向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流转。因为它以稳定土地承包关系为前提,没有改变家庭经营的主体地位,同时有利于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
(责任编辑:李志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