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毁田造湖”的权力戴上笼头

2013年04月19日 10:28   来源:光明网   凌国华

  占地5000亩的人工大湖,说干就干,在一个国家级贫困县,没有人怀疑地方领导干部的胆量。在违背农民意愿的情况下,数千亩耕地被县政府以低廉价格强行征走。保护庄稼的农民,近日遭到政府有关部门人员围殴,受伤的受伤,被抓的被抓。这一切发生在淮河之滨,该县的名字,就叫“淮滨”。(《中国青年报》4月18日)

  违背农民意愿强行低价征地5000亩,对被征地农民的利益诉求不但充耳不闻,反而对保护庄稼的农民进行弹压,河南某县“毁田造湖”摊上大事儿。

  瞒天过海多批次报批5000亩地,毁田造湖建别墅,违背农民意愿强行低价征地,粗暴对待民众权益诉求,一系列现象表明,制约不力的权力俨然脱缰的野马,不仅践踏了公共利益,而且严重损害的公共部门的公信力和公共形象。权力脱缰的背后,闪现着政绩冲动的影子,如何给公共权力这匹容易脱缰的野马带上笼头,是公共治理领域一直存在的重要课题。

  或许仍忌惮各种影响,权力不敢公然脱缰,那就需要一个遮掩的幌子。淮滨县“毁田造湖”的幌子就是被称为信阳市十大重点旅游项目的“走读淮河”项目,“将千里淮河浓缩在淮滨,打造集文化展示与体验、旅游休闲与观光、商业开发与生态居住功能于一体的淮河文化集中展示地和淮河文化产业集聚区”的主旨令人满怀憧憬,然而事实却非如此。据报道,该项目将5000亩良田开挖成湖,除湖心及湖边开发旅游项目之外,湖区南侧为“居住区”,北侧则是被称之为“高端居住区”的别墅区。在一个国家贫困县,这样概算投资约5.3亿元的项目,只能通过“引资”解决。

  调查显示,“走读淮河”5000亩土地却是通过分批次报批通过的,这就难免让人产生当地官方在玩化整为零以瞒天过海的把戏。有内行网友指出,土地管理办法规定省政府批地权一次不能超过35公顷(约525亩),超过此数额则需上报国务院批。近5000亩地要获得审批通过并规避审批级别,只有化整为零分批次报批。此外,鉴于淮滨县每年用地指标不超过600亩,近5000亩的用地,则几乎占了该县9年的用地指标。更蹊跷的是,在该国土部网站淮滨县2012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地计划中,“走读淮河”项目属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出让土地不足1000亩。而实际情况则是近5000亩,而且其中一半用来建造“居住区”,说白了就是搞房地产开发。

  除了被征地农民对土地补偿不满之外,“挖湖”过程中因为利益纠葛而产生的所谓“自杀”命案也令人对这个项目感到疑窦重重。社会不断进步,倾听民意诉求也成为各级公共部门必须正视的重要课题,这是公共治理中不可缺失的重要一环。然而面对被征地农民的利益诉求,当地却将民众权益诉求污蔑为“执迷不悟”,对其进行“严厉打击”,打人、抓捕。如此滥用公共权力扼杀民众权益诉求的行为,实在令人悲愤。这些行为的背后难掩政绩冲动,在被扭曲的权力观和政绩观面前,民众的利益诉求就成了“执迷不悟”甚至“别有用心”,被打击似乎就理所当然了。

  从“走读淮河”旅游项目毁田造湖、建设别墅的变形中,违背农民意愿强行低价征地,粗暴对待农民权益诉求,瞒天过海分批次报批,而且擅自改变项目性质、违规多占土地等一系列违规行为,可以看出权力一旦脱离了监督和制约,将会给公共利益造成极大的损害。脱缰的野马亟须戴上笼头,并且要将它关在牢固的笼子里面。对于公共权力而言,同样需要加强多方面的监督制约,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让权力敬畏法律,敬畏民意,使公权力真正回归谋取公共福祉的轨道上来。(凌国华)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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