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起,长春市燃气价格上调。其中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由2元上调到2.8元。煤气价格由每立方米1.5元涨至2元。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为限制部分客户过度交费问题,公司规定每户每个月限额交200元。据工作人员介绍,部分用户因燃气要涨价,提前购买燃气,实际上并不会省钱,涨价后用气要执行新价,用户仍需补交价差。
“啪啪啪,好响亮啊”,有网友调侃。就在3月底,国家发改委还信誓旦旦地表示“(天然气)涨价系无稽之谈”,孰料,话音未落,长春燃气价格应声上调,且上调幅度还不小——从每立方2元调到2.8元。如此看来,确实有赤裸裸打脸之嫌,政府公信力仿佛又一次遭遇了“劫持”。
不过,且慢愤怒和嘲弄,这事需理顺清楚。发改委的辟谣,针对的是3月中下旬全国不少地方燃气价格将大幅度上涨的传言,而长春燃气价格上调是早就定好了的事。今年2月25日9时,长春市举行调整民用燃气价格听证会,拟将民用天然气价格由现行的2元/立方米调整到2.8元/立方米,人工煤气价格拟由1.5元/立方米调整到2元/立方米。与会的听证代表赞同调价。换言之,长春燃气调价并不在发改委指称的范围之内。桥归桥、路归路,两者确实不是一码事。
但是,长春燃气调价为何引得轩然大波?这是因为2月25日听证,但决定实施是4月1日,因为这中间要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需要时间等等。而4月1日恰巧在发改委刚刚表态“涨价系无稽之谈”之后,在如此节点上,难免引起人们误解了,发改委俨然背了“黑锅”。
一般来说,事情到此就为止了,但具体到这起公共风波,仍有思索的必要。首先,燃气煤气关系到苍生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对如此重要的民生价格,一有风吹草动,民众当然无比敏感;其次,这的确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发改委的辟谣为何被一些人怀疑?这是因为此前发改委也曾表达过油价不上涨,但未几油价上涨;最后,一些网友拿长春燃气涨价来揶揄发改委,释放的实际上是一种情绪,一种蓄积已久的情绪,恰好找到了一个宣泄口,可以看到每有涨价消息传出,发改委便是众矢之的,为此,前不久,中编办副主任王峰还为其解释。
还应该看到,有了发改委的表态,各地燃气暂时确实不会涨价,但这不代表过一段时间不涨价,有消息称:“2012年中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已接近30%,大量进口气使中石油每年背负巨额亏损。”涨价即便是不得已的选择,也应该听证。根据《政府制定价格的听证办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燃气价格自然属于公用事业价格,听证不能走过场。
失信的社会是危险的,修复信任当从政府部门率先垂范做起。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