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上调燃气价格遭误读 发改委式尴尬要反思

2013年04月03日 08:23   来源:羊城晚报   秦淮川

  4月1日起,长春市燃气价格上调。其中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由2元上调到2.8元;煤气价格由每立方米1.5元涨至2元。长春燃气股份有限公司客服中心工作人员表示,为限制部分客户过度交费问题,公司规定每户每个月限额交200元。据工作人员介绍,部分用户因燃气要涨价,提前购买燃气,实际上并不会省钱,涨价后用气要执行新价,用户仍需补交价差。(4月1日《城市晚报》)

  “啪啪啪,(耳光)好响亮啊!”有网友如此调侃长春此次燃气涨价。因为就在3月底,国家发改委还信誓旦旦地表示“(天然气)涨价系无稽之谈”,孰料,话音未落,长春燃气价格应声上调,而且上调幅度还不小,从每立方米2元调到2.8元。就此看来,确实有赤裸裸打脸之嫌,政府公信力仿佛又一次遭遇了“劫持”。

  不过,且慢愤怒和嘲弄,这事还得弄清楚再说。发改委的辟谣,针对的是3月中下旬全国不少地方燃气价格将大幅度上涨的传言,而长春燃气价格上调是早就定好了的事。据报道,今年2月25日,长春市举行调整民用燃气价格听证会,拟将民用天然气价格由现行的2元/立方米调整到2.8元/立方米,人工煤气价格拟由1.5元/立方米调整到2元/立方米,与会的听证代表赞同调价。换言之,长春燃气调价并不在发改委辟谣的范围之内。桥归桥,路归路,两者确实不是一码事。

  但是,长春燃气调价为何引起轩然大波?这是因为2月25日通过了听证,但决定实施是4月1日,因为这中间要经过物价部门的审批,需要时间等等。而4月1日恰巧在发改委刚刚表态“涨价系无稽之谈”之后,在如此节点上,难免引起人们误解了。由此可见,发改委俨然背了“黑锅”。

  事情虽然搞明白了,但具体到这起公共风波,仍有思索的必要。首先,燃气煤气关系到苍生利益,牵一发而动全身,对如此重要的民生价格,一有风吹草动,民众自然无比敏感。其次,这的确关系到政府公信力。发改委的辟谣为何被一些人怀疑?这是因为此前发改委也曾表达过油价不上涨,但油价却往往应声而涨。此外,每每有涨价消息传出,发改委往往是众矢之的,一些网友拿长春燃气涨价来揶揄发改委,实际上是一种情绪的宣泄。

  还应该看到,有了发改委的表态,各地燃气或许暂时不会涨价,但这不代表过一段时间不涨价。有消息称,“2012年中国天然气对外依存度已接近30%,大量进口气使中石油每年背负巨额亏损。”如果涨价即便是不得已的选择,也应该听证。根据《政府制定价格的听证办法》规定,“制定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性服务价格和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当实行定价听证”。燃气价格属于公用事业价格,听证自然不能走过场。

  当然,更需要反思的是如何修复弥漫已久的社会信任危机。前不久,中国社科院发布《中国社会心态研究报告》显示,中国社会信任度已跌破警戒线,总体社会信任降到了“不信任”水平。其中,尤其需要提及的是民众对权力不够信任,否则也不会出现发改委辟谣后仍有不少人选择“我不信”这种尴尬局面。失信的社会是危险的,如何修复信任,政府部门应当率先垂范。

(责任编辑:周姗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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