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长春上调燃气价格

2013年04月02日 06:40   来源:红网   陈广江

  4月1日起,长春市燃气价格上调。其中天然气价格每立方米由2元上调到2.8元。煤气价格由每立方米1.5元涨至2元。媒体称,面对燃气价格上涨,大部分市民已做好准备了。(4月1日《城市晚报》)

  长春决定在这个时间点上提高燃气价格,不是明智之举。上周三,传言4月燃气将大涨,多地市民抢购燃气,发改委“纯属无稽之谈”的辟谣犹在耳畔,如今,长春在4月的第一天就提价了,遭到民众质疑自然难免。

  但客观来看,这只是巧合而已,即使没有发改委“纯属无稽之谈”的辟谣,长春的天然气涨价也是板上钉钉的事情。发改委辟谣时也表示,地方如需调整居民用天然气价格,必须事先召开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的意见,否则不得调整。而早在2月25日,长春市发改委就召开了调整民用燃气价格听证会,25位听证人全部赞成调价。

  因此,长春市上调燃气价格合乎程序,所谓的“给了发改委一耳光”,仅仅是巧合。长春市发改委价格处处长邵树权也在第一时间表示,长春市天然气价格调整是个案,与国家发改委的表态是两回事,并不矛盾。

  种种迹象表明,在天然气定价改革的背景下下,涨价已是大势所趋。国家发改委早已在广东等地试点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方向就是天然气价格由“政府主导”变为“市场主导”。但问题是,我国天然气产业的上游生产、中游输送都在几大央企的高度垄断之下,下游的城市及工业燃气的输配业务的竞争既不充分也很混乱,如何变为“市场主导”?

  和水电资源一样,天然气具有公益属性,天然气价格的调整直接关系千家万户的切身利益,大幅提高天然气价格必将加重民生负担。因此,天然气价格不管怎么调整,保障民生必须是首先考虑的因素,然后再考虑所谓的“上下游价格联动”,差别化、季节性和阶梯式的价格机制。燃气生产、输送、输配成本不断提高,市民需求量又逐步增长,总需要有人为此买单,但是在公共资源处于垄断经营的语境下,没有理由拿出民众的利益做代价,在这方面,政府和国企责无旁贷。

  尽管媒体报道称,大部分市民经历了最开始的排队“抢气”,面对燃气价格上涨已做好准备了,但调价程序离民众期待仍有很大距离,25位听证人全部赞成的结论在“听证帝”频出的今天,难有多大说服力。一个充分公开和透明的听证需要民意的充分参与,而现有的听证制度难以胜任。另外,长春天然气提前购买需补交价差的做法需要给民众一个解释,排队抢购的辛苦百姓忍了,如今提前购买还需补差价,让人情何以堪?

  公众担心的是,长春的这个“个案”之后,还会有多少各地的“个案”,又会有几分必然?天然气价格改革事关公共利益,如果保证不了基本民生,民众的质疑是合情合理的,也是不会停息的。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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