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划腐败”背后,是权力的“腐败规划”

2013年01月31日 15:20   来源:新华每日电讯   余旖

  并不复杂的犯罪方式,却在层层监管下兴风作浪贪腐惊人,令人深思

  担任过长沙市规划局副局长的顾湘陵,曾被视作出色的规划专家,如今却尝到无法“规划”自己命运的苦味:2012年底,顾湘陵因受贿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被判无期徒刑;而湖南两会前夕又传出消息,检察机关将对顾案提出抗诉,知情人士称“这次有所不同,是省人民检察院指令提出的抗诉”。这位前规划局副局长,命运被再次“规划”的可能性明显上升。(1月30日《中国青年报》)

  顾湘陵案,是最近几年接连暴露的大城市“规划腐败”中,比较突出的一起。在成都、重庆、青岛、海口等地,也有类似的、规划局官员因收受开发商巨额贿赂落马的案例。受贿数额大、权力滥用严重、社会影响恶劣,以及成窝成片,是此类犯罪的共性,因此,很有必要对“规划腐败”做更细致的剖析,以根除社会毒瘤。

  多观察几起规划局局长、副局长、总工程师们的罪案,我们可以寻到几个明显特征:第一,受贿来源主要是房地产开发商;第二,腐败方式并不隐蔽,无非改变规划红线、提高小区容积率、改变商业住宅、配套设施的比例等,这些手法,纪检、检察、法院系统的反腐工作者非常熟悉,根本不神秘;第三,腐败者在暴露前,仕途往往一帆风顺,还有不少屡被提拔。比如顾湘陵,他收受50多名房地产开发商好处,插手楼盘近百个之多,竟然还被提拔为长沙市市政局局长;而且,顾是在提拔一年后,因其情妇的其他腐败案被牵扯出来,若无此事,恐怕这位官员还会在权力更大、管理项目更多的市政局长岗位上,“再有一番作为”,那长沙市民不知道又要为这位官员的胃口埋多大单……

  蹊跷就蹊跷在这里——并不复杂的犯罪方式,却在层层监管下兴风作浪贪腐惊人,还仿佛使了障眼法一样,作恶数年而逍遥法外。到底是什么原因,给如此泛滥的职务犯罪披上“皇帝的新衣”,让一拨拨“专业人士”“规划精英”,变成可耻、可鄙、可恨的腐败分子,肆意嘲笑公众的基本智商?

  顾案反映的社会背景,透露出中国城市房地产开发进程,有不正常的暴利聚敛机制。这种聚敛,不是自然的、市场的、发展的经济累加,而是权力与资本肮脏媾和的结果。在“规划腐败”中,看起来像是开发商收买了权力,但别忘记,把“规划”巨大公共利益这项权力,如此绝对地、单向地、垄断地赋予顾湘陵们的,还是权力——当然是更高的权力。

  开发商与其说是“收买”,不如说是依傍、攀附,是自觉成为权力牟利的假肢。开发商拿到的暴利,是权力为自己发现和谋划好的利益矿山的一部分,顾局长们只是收回作为权力执行人那应得的一份而已。因此,规划局长们的腐败路径,其实正体现着某些城市建设目标的危险趋向。

  在“规划腐败”中,落马官员有不少“技术派”,过去看来,他们无论是权力能量还是职业操守,都和腐败有一定距离。比如,海口规划腐败窝案4名主要犯罪分子,都是规划系统的有功之臣,他们的堕落令同行幻灭,也令公众痛惜。其实,如此普遍的犯罪所针对的,是那么多市民的生活资源,怎么可能无人发觉,怎么可能无人反对?而“规划腐败”在如此巨大社会应力下仍长期存在,腐败者甚至越腐越升,如此现实说明:顾湘陵他们,是被更高的权力推上腐败餐桌的,也因此获得更高权力的庇护。

  权力会永远盯着利益——因为权力是由人行使和操纵的,它会在最大范围内为自己“规划”牟利的路径和方法。规划局如此,国土、交通、税务乃至医疗、教育、司法,也概莫能外。这些年密集发生于这些领域的腐败,大致都体现了这样的规律。“把权力关进笼子”,但现在,如果权利人连拿到基本的、准确的信息都不容易,关权力的“笼子”没有安“高压线”,甚至连荆条都没有,权力这头野兽,怎么会不狰狞、不蛮横?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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