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北京第4次雾霾天 修法不能总是等到紧要关头

2013年01月29日 10:09   来源:广州日报   燕农

  相隔仅一周,灰霾天“卷土重来”,北京、河北、江苏、河南、上海等地一个月内连续遭遇两轮不同程度的污染天气。这让人们想到必须加大大气污染防治力度。然而,实施12年的《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修订草案稿2010年1月由环保部上报后,至今仍处于技术性审查阶段。专家希望灰霾天气大范围重复出现,能促进该法的修订。(1月28日《经济参考报》)

  《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之所以曲折,除了在修订草案上报后被立法排期所限之外,还有一个重要问题是遭到产业部门的很大阻力。改革也好,修法也好,往往涉及到不同社会群体或者不同产业的利益博弈,这种博弈过程固然重要,但博弈如果延宕日久最终陷入僵局,或者是某些行业代言人出于本行业利益考量而有意形成阻力,那么结果往往使某项改革或者修法不得不暂时搁浅。

  总体上看,受环境恶化或者其他方面影响,甚至是灾害酿成、爆发后,紧要关头不得不修法是有些得不偿失的。如果能更早破除产业部门的阻力,加快《大气污染防治法》的修订,今年的灰霾天气或许就不会大范围重复出现;如果各地能尽早重新审视被舆论呼吁已久的城市排水系统,或许频繁的内涝损失就不会不断升级。扩展到其他很多方面,大抵也是如此。一定程度上,看准了的规则尽快出台,就可以最大程度地避免损失。

  胶着的情况还有不少,比如全国40个重点城市住房信息联网原本在2011年底就应该实现,由于地方阻力重重,时至今日依然停留在“只闻楼梯响”的阶段。修法(包括规则、制度)不能总是等到紧要关头,因为其本身就应该具有前瞻性,要通过前瞻性规范展现能量,而不能总是紧要关头“亡羊补牢”。

(责任编辑:周姗姗)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