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讨论通过了《大气污染防治法(修订草案)》。《大气污染防治法》时隔14年再度修订,反映了当前雾霾治理的实际需要和公众对改善大气环境质量的迫切要求,充分吸取了“大气十条”实施一年多来的有效经验。
《大气污染防治法》强化了污染排放总量和浓度控制,明确了对无证、超标、监测数据作假等污染违法行为的处罚措施,与将于2015年1月1日施行的新《环保法》紧密衔接,进一步提升了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威慑力。
回应群众关切,我国环境法律法规标准不断完善,更加严格。国务院发布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压煤、控车、淘汰落后产能、优化产业结构,招招求实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破解了环境污染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的困局;历经4审,史上最严《环保法》出台,有关部委一系列配套细则也相继问世,为新环保法装上“铁拳钢牙”。
APEC会议期间,美丽的“APEC蓝”令人心醉,也让雾霾治理看到了希望:只要有铁腕治污的态度、壮士断腕的决心、雷厉风行的作风,就一定能够驱散雾霾,找回蓝天!(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鲍晓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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