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文化建设应树立四种理念

2010年09月02日 13:55   来源:人民日报   李鹏程

  改革开放30多年来,伴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我国文化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就。但应清醒地认识到,目前我国文化建设水平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还不完全适应,推进文化建设仍然任重而道远。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实现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要求我们更加重视文化建设,努力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为此,需要在实践中树立四种理念。

  树立文化建设也是主角而非配角的理念。文化是人类社会进步的重要动力。先进的文化可以拓展人的视野、激发人的斗志,启发人们去思考、去创造,进而推动经济、政治、社会全面发展。从某种意义上说,没有文化的发展,就没有经济社会的长期发展;没有文化的繁荣,就没有经济社会的全面繁荣。然而,在一些领导干部的观念中,文化建设常常被视为“绿叶”、当作配角,用来衬托经济建设这朵“红花”、这个主角。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文化建设的发展。应当深刻认识到,在新的时代条件下,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是核心竞争力的重要构成因素,文化建设对于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越来越大。所以,文化建设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应该也是主角,而不是配角。

  树立文化建设是精神的传承创新而非纯粹物质建设的理念。提到文化建设,许多领导干部会立即想到要多建设一些歌剧院、电影院、图书馆、博物馆等,或者多制作一些电视剧、电影、动漫等。的确,这些都是文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但是,如果仅仅将文化建设等同于文化场馆的投入、影视作品的产出、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等物化形式、量化指标,就有失偏颇,背离了文化建设的真正意义。文化建设的重要目的是为了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文化建设的关键在于培育和塑造适应新时代需要的精神,引导人民群众乐于创业、善于创新、敢于创造,为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提供强大精神支撑。这就要求我们树立文化建设是精神的传承创新而非纯粹物质建设的理念,继承和发扬中华文化优良传统,吸收借鉴人类创造的一切有益文化成果,多推出反映时代精神的文化产品。

  树立文化建设要“文火慢炖”而非“速食快餐”的理念。文化能够影响经济,但它不等同于经济,不可能精确地计算出成本和利润;文化能够孕育和谐的社会氛围,但它不是灵丹妙药,不可能产生立竿见影的效果。因此,文化建设不会一蹴而就,不可能一劳永逸,而应当“文火慢炖”。这就要求我们在文化建设上坚持循序渐进、统筹兼顾、整体推进。一方面,积极构建覆盖城乡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按照公益性、均等性、基本性、便民性原则,加大文化设施建设力度,创新文化服务方式,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更多更好的文化服务。另一方面,科学制定推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长远规划,充分发挥文化产业在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构建现代产业体系中的独特作用。

  树立文化建设要“练真功”而非“花拳绣腿”的理念。顺应时代要求深化文化体制改革,推动社会主义文化大发展大繁荣,需要领导干部大力提高推动文化建设的能力。领导干部在文化建设上应摒弃中看不中用的“花拳绣腿”,着力练好真功。具体来说,就是要具备以下四方面的能力:一是对文化发展方向的把握能力。在事关文化发展方向的问题上保持清醒头脑和敏锐眼光,坚决抵制庸俗、低俗、媚俗之风。二是对文化资源的整合能力。对历史文化、大众文化、外来文化等,能够作出科学判断,进行有效整合。三是对文化阵地的掌握能力。不断巩固传统文化阵地,积极占领新形式、新形态的文化阵地。四是对文化精品的培育能力。善于策划,舍得投入,着力打造既有较高思想性和艺术性、又被广大人民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精品。

  (李鹏程 作者为中共广东省广州市番禺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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