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尚全:民间投资健康发展面临哪些难题

2010年08月16日 13:59   来源:北京日报   

  读者点题

  “必须毫不动摇地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是自十六大以来我们党一贯强调的两个“毫不动摇”中的一个,为贯彻这一方针,国务院先后出台了两个“36条”。那么,民营经济和民间投资的健康发展究竟面临哪些理论和现实难题?专家有没有好的设想可供借鉴?

  本刊邀请中国经济体制改革研究会名誉会长高尚全教授作答。

  ——编者

  最近下发的《国务院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投资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 即“新36条”,是一个十分重要的文件,对扩大社会就业,增加居民收入,促进经济长期平稳较快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都有重要意义。但关键是如何认真落实。下面我谈三点看法:

  一要处理好民间投资和政府投资的关系

  所谓民间投资,是跟政府投资相对应的。应该处理好民间投资和政府投资的关系。党的十四大明确提出,我国改革的目标是,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基础性的作用。确立了市场经济的目标,就意味着民间投资越来越多,政府投资越来越少。而且要把有限的政府投资集中到民生工程,为老百姓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分享改革发展的成果。“新36条”明确界定了政府投资范围,提出“政府投资主要用于关系国家安全、市场不能有效配置资源的经济和社会领域。”这是很正确的。不仅是经济和社会领域,还应包括文化领域也是这样,今年1月份我同主管意识形态的中央负责同志交谈时,他强调不改革是没有出路的。过去文化领域主要是政府投资,把它作为无产阶级专政工具,所以发展很慢。现在开放了,民间投资进入了,改变了过去政府大量的投资、政府大量补贴的局面,开创了文化繁荣的新时期。民间投资不仅越来越多,而且随着不断整合、股份改制,变为混合经济,成为社会投资了。

  二要解决政策制度性障碍

  这里主要是两个:

  一是金融方面,现在有三个矛盾:一个是民间资本越来越多,但是投资的渠道、出路不多,甚至找不到出路。二是中小型企业、微小企业在成长过程当中急需要钱,但得不到贷款。我们国有企业往往不缺钱,但仍较容易拿到贷款,然后有的就拿去搞房地产,进入股市。三是我们西部、中部是缺钱的地方,但是缺钱的地方往往是资本回流,即需要资本的地方资本不能利用,它回到城市,回到沿海去了。这是三大矛盾,国务院的“新36条”要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进入金融服务领域,提出“允许民间资本兴办金融机构”,但是在具体内容方面还不够详尽,讲参与、入股的多,讲兴办的少。民间资本为什么不能办中小企业银行,或者私人银行?有人说:因为涉及金融安全,所以不能办。粮食安全非常重要,照此逻辑只能办国营农场才能保证粮食安全了。

  二是要鼓励、支持创新和创业。创新的主体是谁?创新的主体应当是中小企业,它有这种内在的动力。去年11月份贾庆林同志在非公有制经济的表彰大会上说,现在技术创新的65%,专利的75%,新产品的80%是由民营经济实现的,这个数字我看了以后,感触很大,为什么国有企业在这方面落在后面?这涉及到体制的原因,国有企业领导任期有限,在他任期内首要考虑的是在短期内如何搞出政绩来,至于发展新产品,那是十年、八年的事。政府应该支持中小企业的创新。目前乃至今后很长时间内我们的就业压力越来越大,所以政府要花大力气来支持老百姓创业,指导就业。

  三要解决思想理论上的障碍

  老的国发“36条”(即2005年颁布的《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之所以不能很好落实,一个重要原因是思想理论上的障碍,有人把它作为资本主义批判。为什么作为资本主义批判呢?因为你鼓励民间资本发展,民营经济发展,不是搞资本主义吗?发改委今年的指导意见提出国有经济要在竞争性领域有序退出来,马上有人批判说,因为国有经济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中国共产党的执政基础,这个基础只能加强,不能削弱,所以怎么能退出来呢?社会主义不是变成资本主义了吗?他不考虑社会主义到底为了什么,究竟什么是真正的社会主义,只考虑过去我们传统的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国有经济化就是社会主义。所以在国退民进的时候往往是受到批判。在国进民退的时候也不能提,有人说“统计数据不支持国进民退”。到底国有经济是不是社会主义的经济基础?是不是共产党的执政基础?实际上历史已经回答了这个问题,苏联垮台的时候,国有经济一统天下,为什么强大的国有经济没有支持苏共继续执政,没有支持苏联社会主义经济制度?由此可见,共产党执政的基础、社会主义的基础并不在于国有经济的比重有多高,而根本的在于三个“民”,第一叫民心,第二叫民生,第三叫民意。有了这三个“民”,党的执政地位就会更巩固。民心是核心,得民心者得天下,古今中外都是这个道理;要得到民心就必须把民生搞上去;要得民心,就必须尊重民意,老百姓有话语权,有参与权,有尊严。所以这是大的理论问题。

  另外一个理论问题,是公有制为主体的地位问题。现在有人整天在算。非国有经济在经济总量中已经超过了50%了,公有制主体地位已经边缘化了,已经不是主体地位了,所以不是搞社会主义了,是搞资本主义了。大家知道,共同富裕是我们的目标,要鼓励老百姓富起来,增加财产性收入,因此民间资本越来越多,超过国有资本是个必然的趋势,不能认为超过了国有经济就不是搞社会主义了,就要搞阶级斗争了。公有制主体地位到底怎么理解?不能从数量上,应当从质量上、功能上来理解。为了避免争论,我建议把“公有制为主体”改为“公有制为主导”。

  我觉得如果不解决以上这两个思想理论上的障碍,民间投资和民营经济就不能健康发展。

(责任编辑:侯彦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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