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的反恐演习怎么总是假设‘工人讨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我们看了有点不舒服。”昨日广州市人大代表视察公安局迎亚运安保工作时,人大代表、广州市总工会副主席刘小钢向公安局副局长祁晓林表示,前段时间广州公安局联合多部门组织反恐演习,反恐演习所用的假设多次都是以“工人为了讨欠薪而引发群体性事件”。(12月9日《信息时报》)
在我印象中,凡是反恐演习,内容应该多是爆炸、暗杀、毒气、防辐之类的事情。看过新闻才知道,“工人因讨欠薪而引发的群体事件”也变成“恐怖活动”了。当然,这只是出现在演习中,当不得真的。随便你问广州公安局的哪个同志,他多半会立场鲜明地告诉你“群体性事件”是“人民内部矛盾”。但即便如此,反恐演习中如此有创意的“假设”,还是让公众且惊且疑,进而小小感叹了一把。
广州公安局对传统意义上“恐怖活动”外延进行的拓展,着实让我们大开眼界。按照演习的思路,常态的社会纠纷也“被恐怖”,变成演习的“假想之敌”。至少从语言学层面,这种对词义的肆意拓展是经不起推敲的。结合现实,如此“词义拓展”也很让人纠结:实质上将“讨薪”与“欠薪”的行为性质倒置。“讨薪”是工人正常的维权行为,而“欠薪”于法不合、于理不通。作为一种公权力量,警方没有捍卫正义的维权行动已然是失职。将维权引发的群体事件视为严防严控的对象更是不该。不禁让人唏嘘“你到底为谁说话”?进一步追问“你是哪个部门的”也不为过。考虑到公众的敏感神经,和缺乏理智的印象化判断习惯。民众发出如此质疑是必然的事情。
不可否认“群体性事件”的确是亚运安保的隐患,此类事件处置不当已经让社会付出沉重代价。据此,广州公安局此番演习有其必要性。处置事件的策略、技巧甚至是技术手段都能在演习中得以提升。积累的实战经验,日后定会助推此类事件更好地解决。只是,当意愿的正当性,遇到操作失当的细节,演习本身就由“耀眼”变得“刺眼”。为什么要名之曰“反恐演习”?称之为“应对突发事件演习”岂不更加精当。又为何总是将“群体事件”的诱因设定为“工人讨薪”?很没有必要嘛,没有任何证据表明“工人讨薪”更易导致所谓“群体事件”。“反恐演习”终究不是排演剧本,剧场的那点“散漫”与“创意”还是少沾为妙。
广州公安局的演习必然是本着善意,我相信“反恐演习总是假设‘工人讨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只是个程序失误。对此失误,固然要指出进而纠正。但是,公众抓着不放就没必要了。过度解读,不仅背离事情本身,与增进社会互信也无益。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