挖挖讨薪被定为“恐怖行为”的根

2009年12月10日 07:06   来源:扬子晚报   曹林
    广州人大代表向市公安局副局长抨击说,广州的反恐演习总是假设“工人讨欠薪引发群体性事件”,让人很不舒服(12月9日《信息时报》)。

    广州的反恐概念总让人感觉非常怪异,记得前年媒体曝光了广州地铁1.8万员工家属免票的新闻后,该公司老总卢光霖曾解释说:“让地铁家属免费坐车是为了反恐”——我绞尽脑汁也没想明白这是哪门子的反恐逻辑。如今看到他们将讨薪当做反恐演练对象,真是又被雷着了。反恐演练是像孩子过家家那样闹着玩的吗?

    恐怖主义活动,一般是以破坏社会秩序和制造混乱与恐怖为目的、以极端方式进行毁灭性攻击、滥伤无辜的行为,恐怖主义者是站在社会对立面的敌人。而讨欠薪不是如此,“欠”字已经说明了是谁不对。比如媒体常报道的跳楼秀讨薪,并不是为了制造恐怖,而仅仅是一种寄望引起社会关注的姿态;目标不是破坏社会秩序,而是讨回自己应得的工钱;不带有任何政治倾向、宗教狂热和意识形态偏执,取向非常单一和现实。你可以不顾他的被逼无奈,可以无视他的动机,将其描述为严重影响了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在法律框架中严惩他们,但他们绝不是恐怖分子啊!

    为什么要将讨薪当成反恐演练对象呢?因为他们要把影响到他们政绩的“讨薪”这种行为污名化。欠薪者再可恶,并没有损害他们的利益,并没有影响他们的政绩,所以大可“慢慢来”。可讨薪者跳楼秀之类的行为则直接影响到了他们:造成了交通堵塞,形成了丑闻效应,影响了地方形象等等。

    就好像以前的“钉子户”和“刁民”一样,视讨薪为恐怖主义也是一种污名,一种妖魔化。将讨薪当做反恐演练对象,也是一种对讨薪者赤裸裸的恐吓。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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