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岂是随心所欲的“自留地”

2024-05-20 13:46 来源:东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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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自媒体”岂是随心所欲的“自留地”

2024年05月20日 13:46   来源:东方网   针未尖

  5月17日,一位网名叫“酸菜饱饱”的“自媒体”博主发布了一段视频,爆料知名主持人涂某“私生活混乱”,引发热议。当天下午,涂磊本人发视频回应此事,并配文:拒绝造谣,人人有责!他在视频中称已经报案,并展示了受案回执。他表示,一定要跟对方对簿公堂,告到底。

  网络江湖从来不缺“爆料”,真真假假、假假真真,借势实施造谣诽谤的行为也时有发生,给网络空间治理、社会治理带来新困扰。

  “酸菜饱饱”在未经充分核实更未展示任何证据之下,便公然仓促“爆料”他人“私生活混乱”,到底有着怎样的用意?值得存疑。一位网名叫“大蓝”的“自媒体”博主,也急切地编辑转发了“酸菜饱饱”的“爆料”视频,还在画面上配了极其负面的评价性文字,这已超出伺机蹭流量的范畴。目前“酸菜饱饱”的账号显示已被相关平台“禁止发布作品”,而“大蓝”也被平台封禁直播权限30天,可谓是得其所哉。

  知名主持人是公众人物,公众人物的部分私生活内容,是要让位于公众的知情权,故包括“自媒体”博主在内的百姓,对公众人物拥有监督权。但监督公众人物,不是一天到晚专以猎奇、传播绯闻八卦为能事,更不是心怀叵测地“带节奏”、无凭无据地搞人身和名誉攻击,追求所谓的轰动效应。出于监督公众人物而“爆料”某些事情,应确保信息必须真实且来源必须合法,不得蓄意捏造扭曲。

  我国刑法早就明确了诽谤罪,此罪是指故意捏造并散布虚构的事实,足以贬损他人人格,破坏他人名誉,情节严重的行为。2023年9月25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联合出台《关于依法惩治网络暴力违法犯罪的指导意见》,明确了网络暴力是涉嫌违法犯罪的行为,分别有诽谤罪、侮辱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等定罪处罚。在网络上无凭无据地“爆料”,其实是在以身试法。

  网络不是法外之地,任何网民都应谨言慎行,任何博主都不能以“泼脏水”的方式获取流量,“自媒体”不能是随心所欲的“自留地”。拥有众多粉丝的大V更需要履行社会责任,为广大网民特别是青少年营造风清气正的网络空间;不能为了流量和金钱,罔顾是非曲直、罔顾社会责任,甚至罔顾法律。若事后被证明造成了严重后果,即便是只管转发,其责任绝不是一句道歉就可一笔带过。

  此次事件再次表明,平台要肩负起严格的审核责任,对每个“自媒体”发布的内容长期从严把关,坚决清理问题账号,从严从重处置造谣生事且屡教不改者。进一步完善“黑名单”制度,并加强平台间的协同行动,绝不给被处置的问题账号用小号“重生”或跨平台“转世”的机会。否则,下一个受害者可能就是你、我、他,从而陷入人人自危之境。做好行业秩序的维护者,平台的发展才会行稳致远。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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