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虚拟偶像非真人,一旦出事谁负责

2022年05月11日 10:45   来源:红网   陆秋蓉

  随着虚拟偶像走红网络,不少企业开始启用虚拟偶像作为代言人,各网络平台上也涌起虚拟网红博主带货热潮。虚拟和现实的交互为品牌带来了更多商业可能,但虚拟偶像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如何有待检验。(5月9日 《工人日报》)

  虚拟偶像顾名思义就是区别于真人偶像的虚拟人物,随着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虚拟偶像进入大众的视野。在虚拟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虚拟偶像的制作越发成熟,竞争赛道也变得多元化。多方数据显示,虚拟偶像带来的经济收益十分可观,产业有很大的利益发展空间,因此许多品牌开始打造属于自己的虚拟代言人,虚拟偶像成为品牌代言的宠儿。

  存在即合理,虚拟偶像的产生无疑是一种科技进步的体现。许多资料也表明,虚拟偶像代言品牌比起真人偶像有其独特优势。对比虚拟偶像,真人偶像有着诸多不确定性,尤其是2021年发生了许多“偶像塌房”事件,真人偶像的失德违法给代言品牌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品牌形象也因此受到“牵连”,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而虚拟偶像是技术的产物,服务于人类,在人设上几近完美,比起真人易于管理,风险系数也更低,这无疑为虚拟偶像进军代言市场打开了通道。

  尽管如此,虚拟偶像早期只是一个小众文化群体的爱好,在二次元文化圈里备受推崇,目前的国民度不够高,实现大众化发展还有一定难度。此外,当前市场上收入可观的只有头部虚拟偶像,其它处于下游的虚拟偶像存在商业化难的困境,要想杀出重围还得投入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提升知名度和偶像本身的质量。

  虚拟偶像产业正处于欣欣向荣的发展阶段,但真人偶像代言产品时产生的问题不代表虚拟偶像不会出现。虚拟偶像虽不是真人,却受到真人的操控和运营。而虚拟偶像代言的主要目的还是商业盈利,在这过程中极有可能会产生虚假广告和虚假代言的情况。虚拟偶像作为“代言人”在其中该如何承担代言的责任和义务难以界定。因此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应该如何追责和处罚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真人偶像失德违法尚能追责,虚拟偶像违法又该如何?目前还没有适用于虚拟偶像的相关法律法规,这些都是虚拟偶像产业发展过程中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无可否认的是,我国互联网用户基数庞大,虚拟偶像作为新兴产业,有着极好的发展前景和进步空间。但这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虚拟偶像不是自然人,一旦发生违法行为,谁来负责难以分说。有广阔前景的新兴产业我们要扶持,而要促进虚拟偶像这一产业的良性发展,就需要相关部门根据其发展的特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要让产业发展要有法可依,让虚拟偶像健康持续发展,成为一项具有时代影响的产业。

(责任编辑:年巍)

鍒嗕韩鍒帮細
涓浗缁忔祹缃戠増鏉冨強鍏嶈矗澹版槑锛�
1銆佸嚒鏈綉娉ㄦ槑鈥滄潵婧愶細涓浗缁忔祹缃戔€� 鎴栤€滄潵婧愶細缁忔祹鏃ユ姤-涓浗缁忔祹缃戔€濈殑鎵€鏈変綔鍝侊紝鐗堟潈鍧囧睘浜�
銆€ 涓浗缁忔祹缃戯紙鏈綉鍙︽湁澹版槑鐨勯櫎澶栵級锛涙湭缁忔湰缃戞巿鏉冿紝浠讳綍鍗曚綅鍙婁釜浜轰笉寰楄浆杞姐€佹憳缂栨垨浠ュ叾瀹�
銆€ 鏂瑰紡浣跨敤涓婅堪浣滃搧锛涘凡缁忎笌鏈綉绛剧讲鐩稿叧鎺堟潈浣跨敤鍗忚鐨勫崟浣嶅強涓汉锛屽簲娉ㄦ剰璇ョ瓑浣滃搧涓槸鍚︽湁
銆€ 鐩稿簲鐨勬巿鏉冧娇鐢ㄩ檺鍒跺0鏄庯紝涓嶅緱杩濆弽璇ョ瓑闄愬埗澹版槑锛屼笖鍦ㄦ巿鏉冭寖鍥村唴浣跨敤鏃跺簲娉ㄦ槑鈥滄潵婧愶細涓浗
銆€ 缁忔祹缃戔€濇垨鈥滄潵婧愶細缁忔祹鏃ユ姤-涓浗缁忔祹缃戔€濄€傝繚鍙嶅墠杩板0鏄庤€咃紝鏈綉灏嗚拷绌跺叾鐩稿叧娉曞緥璐d换銆�
2銆佹湰缃戞墍鏈夌殑鍥剧墖浣滃搧涓紝鍗充娇娉ㄦ槑鈥滄潵婧愶細涓浗缁忔祹缃戔€濆強/鎴栨爣鏈夆€滀腑鍥界粡娴庣綉(www.ce.cn)鈥�
銆€ 姘村嵃锛屼絾骞朵笉浠h〃鏈綉瀵硅绛夊浘鐗囦綔鍝佷韩鏈夎鍙粬浜轰娇鐢ㄧ殑鏉冨埄锛涘凡缁忎笌鏈綉绛剧讲鐩稿叧鎺堟潈浣跨敤
銆€ 鍗忚鐨勫崟浣嶅強涓汉锛屼粎鏈夋潈鍦ㄦ巿鏉冭寖鍥村唴浣跨敤璇ョ瓑鍥剧墖涓槑纭敞鏄庘€滀腑鍥界粡娴庣綉璁拌€匵XX鎽勨€濇垨
銆€ 鈥滅粡娴庢棩鎶ョぞ-涓浗缁忔祹缃戣鑰匵XX鎽勨€濈殑鍥剧墖浣滃搧锛屽惁鍒欙紝涓€鍒囦笉鍒╁悗鏋滆嚜琛屾壙鎷呫€�
3銆佸嚒鏈綉娉ㄦ槑 鈥滄潵婧愶細XXX锛堥潪涓浗缁忔祹缃戯級鈥� 鐨勪綔鍝侊紝鍧囪浆杞借嚜鍏跺畠濯掍綋锛岃浆杞界洰鐨勫湪浜庝紶閫掓洿
銆€ 澶氫俊鎭紝骞朵笉浠h〃鏈綉璧炲悓鍏惰鐐瑰拰瀵瑰叾鐪熷疄鎬ц礋璐c€�
4銆佸鍥犱綔鍝佸唴瀹广€佺増鏉冨拰鍏跺畠闂闇€瑕佸悓鏈綉鑱旂郴鐨勶紝璇峰湪30鏃ュ唴杩涜銆�

鈥� 缃戠珯鎬绘満锛�010-81025111 鏈夊叧浣滃搧鐗堟潈浜嬪疁璇疯仈绯伙細010-81025135 閭锛�

精彩图片
鍏充簬缁忔祹鏃ユ姤绀� 锛� 鍏充簬涓浗缁忔祹缃� 锛� 缃戠珯澶т簨璁� 锛� 缃戠珯璇氳仒 锛� 鐗堟潈澹版槑 锛� 浜掕仈缃戣鍚妭鐩湇鍔¤嚜寰嬪叕绾� 锛� 骞垮憡鏈嶅姟 锛� 鍙嬫儏閾炬帴 锛� 绾犻敊閭
缁忔祹鏃ユ姤鎶ヤ笟闆嗗洟娉曞緥椤鹃棶锛�鍖椾含甯傞懌璇哄緥甯堜簨鍔℃墍    涓浗缁忔祹缃戞硶寰嬮【闂細鍖椾含鍒氬钩寰嬪笀浜嬪姟鎵€
涓浗缁忔祹缃� 鐗堟潈鎵€鏈�  浜掕仈缃戞柊闂讳俊鎭湇鍔¤鍙瘉(10120170008)   缃戠粶浼犳挱瑙嗗惉鑺傜洰璁稿彲璇�(0107190)  浜琁CP澶�18036557鍙�

浜叕缃戝畨澶� 11010202009785鍙�

虚拟偶像非真人,一旦出事谁负责

2022-05-11 10:45 来源:红网 陆秋蓉

  随着虚拟偶像走红网络,不少企业开始启用虚拟偶像作为代言人,各网络平台上也涌起虚拟网红博主带货热潮。虚拟和现实的交互为品牌带来了更多商业可能,但虚拟偶像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未来如何有待检验。(5月9日 《工人日报》)

  虚拟偶像顾名思义就是区别于真人偶像的虚拟人物,随着技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虚拟偶像进入大众的视野。在虚拟技术日益发展的今天,虚拟偶像的制作越发成熟,竞争赛道也变得多元化。多方数据显示,虚拟偶像带来的经济收益十分可观,产业有很大的利益发展空间,因此许多品牌开始打造属于自己的虚拟代言人,虚拟偶像成为品牌代言的宠儿。

  存在即合理,虚拟偶像的产生无疑是一种科技进步的体现。许多资料也表明,虚拟偶像代言品牌比起真人偶像有其独特优势。对比虚拟偶像,真人偶像有着诸多不确定性,尤其是2021年发生了许多“偶像塌房”事件,真人偶像的失德违法给代言品牌带来了许多负面影响,品牌形象也因此受到“牵连”,造成了经济上的损失。而虚拟偶像是技术的产物,服务于人类,在人设上几近完美,比起真人易于管理,风险系数也更低,这无疑为虚拟偶像进军代言市场打开了通道。

  尽管如此,虚拟偶像早期只是一个小众文化群体的爱好,在二次元文化圈里备受推崇,目前的国民度不够高,实现大众化发展还有一定难度。此外,当前市场上收入可观的只有头部虚拟偶像,其它处于下游的虚拟偶像存在商业化难的困境,要想杀出重围还得投入更多的资金和技术提升知名度和偶像本身的质量。

  虚拟偶像产业正处于欣欣向荣的发展阶段,但真人偶像代言产品时产生的问题不代表虚拟偶像不会出现。虚拟偶像虽不是真人,却受到真人的操控和运营。而虚拟偶像代言的主要目的还是商业盈利,在这过程中极有可能会产生虚假广告和虚假代言的情况。虚拟偶像作为“代言人”在其中该如何承担代言的责任和义务难以界定。因此一旦出现违法行为,应该如何追责和处罚是一个非常值得关注的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二条规定,广告代言人是指广告主以外的,在广告中以自己的名义或者形象对商品、服务作推荐、证明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真人偶像失德违法尚能追责,虚拟偶像违法又该如何?目前还没有适用于虚拟偶像的相关法律法规,这些都是虚拟偶像产业发展过程中不得不思考的问题。

  无可否认的是,我国互联网用户基数庞大,虚拟偶像作为新兴产业,有着极好的发展前景和进步空间。但这过程中的法律风险不容忽视,虚拟偶像不是自然人,一旦发生违法行为,谁来负责难以分说。有广阔前景的新兴产业我们要扶持,而要促进虚拟偶像这一产业的良性发展,就需要相关部门根据其发展的特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要让产业发展要有法可依,让虚拟偶像健康持续发展,成为一项具有时代影响的产业。

(责任编辑:年巍)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