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取消公摊面积是否可行?

2022年03月24日 07:12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发布《住宅项目规范》的公开征求意见。引人注目的是,与以往不同,这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当中没有再提“取消公摊面积”或者“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其意何在?本期“思与辨”就此展开讨论。

  ■主持人:王玥

  ■嘉宾:

  赵嵩年(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副研究员)

  梁志勇(珊瑚数据<中国住房租赁智库>CEO 深圳市公寓租赁行业协会专家委员)

  傅子恒(市场资深研究人士 经济学博士 高级经济师)

  问题不在公摊面积该不该收费,而在消费得不明不白

  主持人:公摊面积为何会备受争议?

  傅子恒:公摊面积之所以备受争议,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定义不清,公摊面积多少是合理的,多少是不合理的,没有准确定义和具体衡量;二是小区与小区、屋与屋之间差异较大,差异之下公摊面积衡量很难统一;三是在卖方市场条件下,开发商可利用公摊面积进行调控定价,实质上就是变相涨价。

  赵嵩年:当下公摊面积并不是一个透明的消费内容。因此购房者在意的并非公摊面积该不该收费,而是消费得不明不白,不知道自己的公摊面积来得是否合理。

  梁志勇:公摊面积不等同于计价方式,它是客观存在的并有一定合理性,应进一步明确其认定原则、适用范围及量化标准。

  取消公摊面积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主持人:此次《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表述被剔除,该如何解读?

  赵嵩年:“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表述被剔除,说明取消公摊面积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取消公摊面积涉及许多问题:公摊面积若取消,那取消的那部分面积由谁来承担?如果由物业来承担,公摊面积的产权并不属于购房者,后期维护业主不满意怎么办?如果看似并非购房者承担,而实际是把成本算入购房者的套内面积内,那购房者就既没有产权又增加了成本。如果是把成本算入购房者的套内面积中,同时产权又属于购房者,那如何核算也是一个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

  梁志勇:市场上有四种计价方式可选,“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只是其中的一种。本次剔除并不意味着取消“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而是需要谨慎行事,多方考虑。若确定“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为唯一方式,能解决新房信息不透明的问题。

  傅子恒:“套内使用面积”是与上述“公摊面积”密不可分的概念。如果“公摊面积”现阶段无法取消,那么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就很难实现。对购房者而言,当下需要更多关注的还是房屋质量、居住环境、税费与价格条件等因素。

  科学优化与细化政策法规是保护购房者权益的关键

  主持人:在一蹴而就取消公摊面积并不现实的情况下,还有更好的方法保护购房者权益吗?

  梁志勇:进一步明确公摊面积适用范围及量化标准,引导购房者树立合理认识。在《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中已明确,对每一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及公摊面积都要求进行公开展示。一方面应加强对不显著标明套内面积的销售行为予以监督制止;另一方面,房屋租赁市场中应规范因公摊面积导致的乱收费问题。

  赵嵩年:在立刻实现取消公摊面积并不现实的情况下,应当做好过渡工作。通过法律法规统一厘清“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等关键概念,明确公摊面积的范围,划定公摊面积的标准,明确公摊面积的产权归属,确定公摊面积维护的责任主体。各种操作方案和标准的拟定及出台,是当前取消公摊面积从“不现实”转为“现实”的前提。

  傅子恒:不断科学优化与细化政策法规是保护购房者权益的关键。在法规细化方面,具体可以考虑将其与开发商和购房者的成本挂钩;或结合房屋的不同品质、不同性质,适度将公摊面积与税费挂钩,以此对开发商、购房者进行软性引导;而在小区公共设施、房屋质量监控方面,以及无序开发与定价等方面,则需强化硬性约束,保护购房者权益。

(责任编辑:武晓娟)

閸掑棔闊╅崚甯窗
涓浗缁忔祹缃戠増鏉冨強鍏嶈矗澹版槑锛�
1銆佸嚒鏈綉娉ㄦ槑鈥滄潵婧愶細涓浗缁忔祹缃戔€� 鎴栤€滄潵婧愶細缁忔祹鏃ユ姤-涓浗缁忔祹缃戔€濈殑鎵€鏈変綔鍝侊紝鐗堟潈鍧囧睘浜�
銆€ 涓浗缁忔祹缃戯紙鏈綉鍙︽湁澹版槑鐨勯櫎澶栵級锛涙湭缁忔湰缃戞巿鏉冿紝浠讳綍鍗曚綅鍙婁釜浜轰笉寰楄浆杞姐€佹憳缂栨垨浠ュ叾瀹�
銆€ 鏂瑰紡浣跨敤涓婅堪浣滃搧锛涘凡缁忎笌鏈綉绛剧讲鐩稿叧鎺堟潈浣跨敤鍗忚鐨勫崟浣嶅強涓汉锛屽簲娉ㄦ剰璇ョ瓑浣滃搧涓槸鍚︽湁
銆€ 鐩稿簲鐨勬巿鏉冧娇鐢ㄩ檺鍒跺0鏄庯紝涓嶅緱杩濆弽璇ョ瓑闄愬埗澹版槑锛屼笖鍦ㄦ巿鏉冭寖鍥村唴浣跨敤鏃跺簲娉ㄦ槑鈥滄潵婧愶細涓浗
銆€ 缁忔祹缃戔€濇垨鈥滄潵婧愶細缁忔祹鏃ユ姤-涓浗缁忔祹缃戔€濄€傝繚鍙嶅墠杩板0鏄庤€咃紝鏈綉灏嗚拷绌跺叾鐩稿叧娉曞緥璐d换銆�
2銆佹湰缃戞墍鏈夌殑鍥剧墖浣滃搧涓紝鍗充娇娉ㄦ槑鈥滄潵婧愶細涓浗缁忔祹缃戔€濆強/鎴栨爣鏈夆€滀腑鍥界粡娴庣綉(www.ce.cn)鈥�
銆€ 姘村嵃锛屼絾骞朵笉浠h〃鏈綉瀵硅绛夊浘鐗囦綔鍝佷韩鏈夎鍙粬浜轰娇鐢ㄧ殑鏉冨埄锛涘凡缁忎笌鏈綉绛剧讲鐩稿叧鎺堟潈浣跨敤
銆€ 鍗忚鐨勫崟浣嶅強涓汉锛屼粎鏈夋潈鍦ㄦ巿鏉冭寖鍥村唴浣跨敤璇ョ瓑鍥剧墖涓槑纭敞鏄庘€滀腑鍥界粡娴庣綉璁拌€匵XX鎽勨€濇垨
銆€ 鈥滅粡娴庢棩鎶ョぞ-涓浗缁忔祹缃戣鑰匵XX鎽勨€濈殑鍥剧墖浣滃搧锛屽惁鍒欙紝涓€鍒囦笉鍒╁悗鏋滆嚜琛屾壙鎷呫€�
3銆佸嚒鏈綉娉ㄦ槑 鈥滄潵婧愶細XXX锛堥潪涓浗缁忔祹缃戯級鈥� 鐨勪綔鍝侊紝鍧囪浆杞借嚜鍏跺畠濯掍綋锛岃浆杞界洰鐨勫湪浜庝紶閫掓洿
銆€ 澶氫俊鎭紝骞朵笉浠h〃鏈綉璧炲悓鍏惰鐐瑰拰瀵瑰叾鐪熷疄鎬ц礋璐c€�
4銆佸鍥犱綔鍝佸唴瀹广€佺増鏉冨拰鍏跺畠闂闇€瑕佸悓鏈綉鑱旂郴鐨勶紝璇峰湪30鏃ュ唴杩涜銆�

鈥� 缃戠珯鎬绘満锛�010-81025111 鏈夊叧浣滃搧鐗堟潈浜嬪疁璇疯仈绯伙細010-81025135 閭锛�

精彩图片
鍏充簬缁忔祹鏃ユ姤绀� 锛� 鍏充簬涓浗缁忔祹缃� 锛� 缃戠珯澶т簨璁� 锛� 缃戠珯璇氳仒 锛� 鐗堟潈澹版槑 锛� 浜掕仈缃戣鍚妭鐩湇鍔¤嚜寰嬪叕绾� 锛� 骞垮憡鏈嶅姟 锛� 鍙嬫儏閾炬帴 锛� 绾犻敊閭
缁忔祹鏃ユ姤鎶ヤ笟闆嗗洟娉曞緥椤鹃棶锛�鍖椾含甯傞懌璇哄緥甯堜簨鍔℃墍    涓浗缁忔祹缃戞硶寰嬮【闂細鍖椾含鍒氬钩寰嬪笀浜嬪姟鎵€
涓浗缁忔祹缃� 鐗堟潈鎵€鏈�  浜掕仈缃戞柊闂讳俊鎭湇鍔¤鍙瘉(10120170008)   缃戠粶浼犳挱瑙嗗惉鑺傜洰璁稿彲璇�(0107190)  浜琁CP澶�18036557鍙�

浜叕缃戝畨澶� 11010202009785鍙�

取消公摊面积是否可行?

2022-03-24 07:12 来源:深圳特区报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日前发布《住宅项目规范》的公开征求意见。引人注目的是,与以往不同,这次公布的征求意见稿当中没有再提“取消公摊面积”或者“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其意何在?本期“思与辨”就此展开讨论。

  ■主持人:王玥

  ■嘉宾:

  赵嵩年(深圳大学城市治理研究院副研究员)

  梁志勇(珊瑚数据<中国住房租赁智库>CEO 深圳市公寓租赁行业协会专家委员)

  傅子恒(市场资深研究人士 经济学博士 高级经济师)

  问题不在公摊面积该不该收费,而在消费得不明不白

  主持人:公摊面积为何会备受争议?

  傅子恒:公摊面积之所以备受争议,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定义不清,公摊面积多少是合理的,多少是不合理的,没有准确定义和具体衡量;二是小区与小区、屋与屋之间差异较大,差异之下公摊面积衡量很难统一;三是在卖方市场条件下,开发商可利用公摊面积进行调控定价,实质上就是变相涨价。

  赵嵩年:当下公摊面积并不是一个透明的消费内容。因此购房者在意的并非公摊面积该不该收费,而是消费得不明不白,不知道自己的公摊面积来得是否合理。

  梁志勇:公摊面积不等同于计价方式,它是客观存在的并有一定合理性,应进一步明确其认定原则、适用范围及量化标准。

  取消公摊面积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

  主持人:此次《住宅项目规范》征求意见,“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表述被剔除,该如何解读?

  赵嵩年:“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的表述被剔除,说明取消公摊面积是一个循序渐进的过程。取消公摊面积涉及许多问题:公摊面积若取消,那取消的那部分面积由谁来承担?如果由物业来承担,公摊面积的产权并不属于购房者,后期维护业主不满意怎么办?如果看似并非购房者承担,而实际是把成本算入购房者的套内面积内,那购房者就既没有产权又增加了成本。如果是把成本算入购房者的套内面积中,同时产权又属于购房者,那如何核算也是一个新的需要解决的问题。

  梁志勇:市场上有四种计价方式可选,“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只是其中的一种。本次剔除并不意味着取消“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而是需要谨慎行事,多方考虑。若确定“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为唯一方式,能解决新房信息不透明的问题。

  傅子恒:“套内使用面积”是与上述“公摊面积”密不可分的概念。如果“公摊面积”现阶段无法取消,那么以套内使用面积进行交易就很难实现。对购房者而言,当下需要更多关注的还是房屋质量、居住环境、税费与价格条件等因素。

  科学优化与细化政策法规是保护购房者权益的关键

  主持人:在一蹴而就取消公摊面积并不现实的情况下,还有更好的方法保护购房者权益吗?

  梁志勇:进一步明确公摊面积适用范围及量化标准,引导购房者树立合理认识。在《深圳市房屋建筑面积测绘报告》中已明确,对每一套房屋的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及公摊面积都要求进行公开展示。一方面应加强对不显著标明套内面积的销售行为予以监督制止;另一方面,房屋租赁市场中应规范因公摊面积导致的乱收费问题。

  赵嵩年:在立刻实现取消公摊面积并不现实的情况下,应当做好过渡工作。通过法律法规统一厘清“建筑面积”“套内面积”“公摊面积”等关键概念,明确公摊面积的范围,划定公摊面积的标准,明确公摊面积的产权归属,确定公摊面积维护的责任主体。各种操作方案和标准的拟定及出台,是当前取消公摊面积从“不现实”转为“现实”的前提。

  傅子恒:不断科学优化与细化政策法规是保护购房者权益的关键。在法规细化方面,具体可以考虑将其与开发商和购房者的成本挂钩;或结合房屋的不同品质、不同性质,适度将公摊面积与税费挂钩,以此对开发商、购房者进行软性引导;而在小区公共设施、房屋质量监控方面,以及无序开发与定价等方面,则需强化硬性约束,保护购房者权益。

(责任编辑:武晓娟)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