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背景:
3月1日,国家网信办等四部门联合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正式施行。
中国经济网资料图 欧云海/摄
防止算法变成算计
都说“算法,比你还懂你自己”,具有踔绝之能的算法,如今已成为互联网企业普遍采用的基础性技术——在信息分发平台、短视频平台、电商平台、社交平台及餐饮外卖平台,个性化推送类、排序精选类、检索过滤类等算法技术已得到广泛应用。【详细】
然而,由于算法滥用导致的不合理差别待遇、诱导用户沉迷网络、靠流量造假影响网络舆论等乱象不时出现,给正常的传播秩序、市场秩序和社会秩序造成影响,给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社会公平公正和网民合法权益带来挑战。【详细】
构建安全监管体系
《规定》的出台,是进一步提升网络综合治理能力的应时应势之举,具有很强的探索性和前瞻性,也标志着我国网络空间治理迈入新的发展阶段。同时,我们需要清晰地认识到算法综合治理的复杂性和长期性,明确算法治理的边界,完善算法安全监管体系,推进算法自主创新,促进算法健康、有序、繁荣发展。【详细】
在具体规则层面,《规定》也侧重于从技术角度,直接规范算法设计和运行。例如,第9条第1款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建立健全用于识别违法和不良信息的特征库,完善入库标准、规则和程序;第10条要求算法推荐服务提供者加强用户模型和用户标签管理。【详细】
坚持向新规要实效
相关部门加强监管要动真格,见真章,依法严厉打击相关违法违规行为,增强网络执法震慑威力。同时,做好规定实施后的相关细则细化及衔接工作,加强算法安全技术能力建设,不断提升算法推荐技术监管能力。【详细】
算法有没有可能改变那些机器化的缺乏人文意识的“系统”运作方式?基于此,我们更期待《规定》不仅仅是给算法戴上紧箍、让算法跳出黑箱,而是启发人们不断审视技术规则与人们所向往的美好生活的关系,如何运用恰当规则引导技术更好地造福人类。【详细】
(以上综合南方日报、深圳特区报、新华网、央视网)
微言大义:
@君乔:企业不能以所谓技术中立之名,逃避应尽的社会责任和社会义务。
@小桥流水:我不喜欢这样的“投其所好”。
@下雪天:大量资讯平台的所谓“智能”,已沦为“迎合”。
@宇齐:当你深陷信息海洋,不妨多问自己几个问题:信息完整吗?信源从哪来?
@喜欢追剧:要把技术放在制度的笼子里进行规制。
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新规落地,成果还要看实效。技术只有在正确的人文理性、目标价值引导下,才能实现“科技向善”。值得一提的是,如果信息供给“投其所好”愈加单一同质,社会上的“二极管”就有可能越来越多。当然,未来我们是否会在日渐智能的产品中闭塞视听、作茧自缚,作出选择的终究还是我们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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