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11”来临之际,有电商平台上线一键分享购物车功能,但媒体调查发现,跨企业、跨平台之间的分享行为仍然不够顺畅。
这正是互联网互联互通现状的生动反映。在今年9月工信部召开的“屏蔽网址链接问题行政指导会”上,各大平台纷纷作出有力承诺。一个多月以来,虽然部分App已不再屏蔽外链,一些支付软件在线下实现互认互扫,但不同现象级应用之间仍然存在较大壁垒。
在不断推进互联网反垄断治理的背景下,互联互通正成为不可绕过的话题。目前来看,不同平台的“数据”与“流量”存在差异,一些平台可能存在积极性不高的问题。但必须看到,保障合法网址链接正常访问是互联网发展的基本要求,人为抵御和限制竞争的模式是走不远的。同时,互联互通有助于企业不断创新服务模式,展现竞争活力,真正实现以科技创新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互联网平台要对此保持清醒认识,积极落实相关政策要求。
通过一个多月的试水来看,互联互通没有想象中那么简单。这段时间,我们见惯了各式各样的讨论:互联互通是所有企业应尽的义务吗?如果不同公司属于竞争对手,应该无差别开放吗?微信可以向支付宝转账吗?淘宝上可以购买京东、拼多多的商品吗?如何对外来链接实现内容甄别、源头追溯、责任认定?这些问题集中展示了互联互通的复杂性,也提示我们要植根现实,充分考虑各方诉求,循序渐进、稳中求进,找到一条共识之路。
我们可能要勇敢地承认这一点,互联互通看上去很美,但并不是什么都能联通,更不意味着可以胡乱联通一气。就表象而言,某些封锁、屏蔽、不兼容等行为的确阻碍了互联互通,然而是否一定要开放,开放到什么程度,还需要结合具体行为发生场景及现实效果予以整体分析。比如有些产品采取封闭路线,不只存在商业方面的考虑,客观上还取得了数据安全、信息安全、用户体验等方面的效果,这就要按照工信部所言,“分步骤、分阶段”解决。
有学者提出,可以将互联网行业分为三个层类,包括基础设施层、应用层、数据层,分别实施强互联互通、中互联互通、弱互联互通。这个划分虽然比较粗疏,但仍然有一定的启发性,监管部门不能生搬硬套传统市场理论中的垄断治理结论,而是要注意区分不同平台的业务类型,标定互联互通的具体义务、开放标准,改变不同平台在防范、治理违法外链问题上标准不一、各自为战的局面,确保互联互通有法可依,走在健康规范发展的轨道上。
互联互通是互联网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然选择,让用户畅通、安全使用互联网也是互联网行业的努力方向。敞开胸怀、破除壁垒,从技术、管理各方面联动系统地解决互联互通问题,我们一定能促进互联网行业形成包容开放共享的良好生态。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