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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小族”要回到法治轨道

2021年01月29日 07:17   来源:南方日报   

  编者按 萌娃类账号如今已是各大视频、直播平台上的宠儿。很多家长把自己未成年的孩子拉到镜头前进行各种直播活动,获得打赏或者是直播带货。这就是近年来兴起的“啃小族”,对此你怎么看?

  “啃小”伤害儿童

  父母当“啃小族”,会损害儿童健康——为迎合受众粉丝而长时间、超负荷表演,影响正常睡眠;已经发烧了却不得不带病工作,耽误正常休息;迎合一些低端品味和需求,无意间造成隐私泄露;不久前,还有父母为了博眼球,把3岁孩子生生喂到70斤……

  父母当“啃小族”,会伤害亲子关系——童年正是无忧无虑、烂漫可爱的年纪,宽松的家庭教育更加有利于一个人的健康成长,当别的小伙伴们还在玩耍的时候,有的人却被父母硬生生包装成了“商品”,不怕引起孩子的反感吗?这样当父母会被尊重吗?

  父母当“啃小族”,会吞噬孩子心灵——简单粗暴的来钱方式,直接冲击孩子的心灵,会让他们产生“读书不如当网红”的困惑;鱼龙混杂的言论环境,或多或少会影响孩子的性格养成;因为直播、拍视频不得不接触限制级题材,更会带来许多不良影响。

  塑造小网红的“啃小族”,无异于竭泽而渔、杀鸡取卵。一些家长总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让孩子当网红也是自己家的私事。果真如此吗?显然,孩子不是任你处置的财产,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自私的父母,终究躲不开法律和道德的拷问。(青的蜂)

  踩了“禁播”红线

  家长乐当“啃小族”,无外乎是为了利。所谓“啃小族”,指的就是这类在平台上依靠分享孩子视频吸引粉丝,进而通过带货商业合作、粉丝“刷礼物”等方式实现流量变现、获利的人群。毕竟,在流量意味着收益的背景下,各类小网红的吸粉能力不容小觑。据报道,拥有百万级、千万级粉丝量的儿童博主已经不断涌现,并且收入可观。

  除了督促家长们尽好责任,平台责任也应该引起重视。2020年7月,国家网信办发布通知,严格排查后台实名认证制度,严禁未成年人担任主播上线直播。当年11月,又提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互联网企业本来应当遵规行事,但一些博主为什么能屡屡突破底线呢?平台尽好责任了吗?

  家长乐当“啃小族”,踩了“未成年人禁直播”红线。这就要求加快制定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严禁未成年人担任主播上线直播”等条款纳入其中,从源头上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同时,要建立网络直播申报、审批制度等,加大对平台的监管力度,不允许平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啃小族”作恶。(汪昌莲)

  最好回到法治轨道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违反者可能会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同时,根据新施行的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治理“啃小族”还是要回到法治正轨。既然有法可依,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啃小族”实施必要的治理干预,对于那些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啃小族”,相关部门尤其有必要介入予以叫停,并作出相应惩治。

  短视频时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视频触网,比起踩线后再进行事后治理,或许更应该将重点放在前端,防止过度商业化。相关部门要做好引导,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监护人责任意识,让大家都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把罔顾孩子权益视为一种“耻辱”,到那时候,就没有这种无边界的博眼球了吧?(戴先任)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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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啃小族”要回到法治轨道

2021-01-29 07:17 来源:南方日报

  编者按 萌娃类账号如今已是各大视频、直播平台上的宠儿。很多家长把自己未成年的孩子拉到镜头前进行各种直播活动,获得打赏或者是直播带货。这就是近年来兴起的“啃小族”,对此你怎么看?

  “啃小”伤害儿童

  父母当“啃小族”,会损害儿童健康——为迎合受众粉丝而长时间、超负荷表演,影响正常睡眠;已经发烧了却不得不带病工作,耽误正常休息;迎合一些低端品味和需求,无意间造成隐私泄露;不久前,还有父母为了博眼球,把3岁孩子生生喂到70斤……

  父母当“啃小族”,会伤害亲子关系——童年正是无忧无虑、烂漫可爱的年纪,宽松的家庭教育更加有利于一个人的健康成长,当别的小伙伴们还在玩耍的时候,有的人却被父母硬生生包装成了“商品”,不怕引起孩子的反感吗?这样当父母会被尊重吗?

  父母当“啃小族”,会吞噬孩子心灵——简单粗暴的来钱方式,直接冲击孩子的心灵,会让他们产生“读书不如当网红”的困惑;鱼龙混杂的言论环境,或多或少会影响孩子的性格养成;因为直播、拍视频不得不接触限制级题材,更会带来许多不良影响。

  塑造小网红的“啃小族”,无异于竭泽而渔、杀鸡取卵。一些家长总认为,孩子是自己的私有财产,让孩子当网红也是自己家的私事。果真如此吗?显然,孩子不是任你处置的财产,他们的合法权益受到法律保护。自私的父母,终究躲不开法律和道德的拷问。(青的蜂)

  踩了“禁播”红线

  家长乐当“啃小族”,无外乎是为了利。所谓“啃小族”,指的就是这类在平台上依靠分享孩子视频吸引粉丝,进而通过带货商业合作、粉丝“刷礼物”等方式实现流量变现、获利的人群。毕竟,在流量意味着收益的背景下,各类小网红的吸粉能力不容小觑。据报道,拥有百万级、千万级粉丝量的儿童博主已经不断涌现,并且收入可观。

  除了督促家长们尽好责任,平台责任也应该引起重视。2020年7月,国家网信办发布通知,严格排查后台实名认证制度,严禁未成年人担任主播上线直播。当年11月,又提出“直播营销人员或者直播间运营者为自然人的,应当年满十六周岁”。互联网企业本来应当遵规行事,但一些博主为什么能屡屡突破底线呢?平台尽好责任了吗?

  家长乐当“啃小族”,踩了“未成年人禁直播”红线。这就要求加快制定出台《未成年人网络保护条例》,将“严禁未成年人担任主播上线直播”等条款纳入其中,从源头上明确禁止未成年人注册网络主播。同时,要建立网络直播申报、审批制度等,加大对平台的监管力度,不允许平台睁一只眼闭一只眼,纵容“啃小族”作恶。(汪昌莲)

  最好回到法治轨道

  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组织未成年人进行危害其身心健康的表演等活动,违反者可能会被公安机关给予行政处罚。同时,根据新施行的民法典第三十六条,监护人实施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行为、实施严重侵害被监护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的,人民法院根据有关个人或者组织的申请,撤销其监护人资格。

  治理“啃小族”还是要回到法治正轨。既然有法可依,就必须有针对性地对“啃小族”实施必要的治理干预,对于那些严重损害被监护人身心健康的“啃小族”,相关部门尤其有必要介入予以叫停,并作出相应惩治。

  短视频时代,越来越多的人选择视频触网,比起踩线后再进行事后治理,或许更应该将重点放在前端,防止过度商业化。相关部门要做好引导,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未成年人保护意识、监护人责任意识,让大家都意识到家庭教育的重要性,把罔顾孩子权益视为一种“耻辱”,到那时候,就没有这种无边界的博眼球了吧?(戴先任)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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