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戴头盔是出行“标配”,更是护佑生命之举

2020年05月19日 09:47   来源:河北新闻网   

  5月15日,江苏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的《江苏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规定,驾驶、乘坐电动自行车应当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头盔。(新华网)

  就在同日下午,浙江省人大也审议通过了《浙江省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这是中国省份首次就电动自行车管理单独立法的案例。出台这一条例,无论是提升市民安全意识还是规范行业健康发展都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给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提供了法律支撑。

  近年来,电动自行车成为市民出行的主要交通工具,但因其速度快、安全防护能力弱等问题,导致涉及电动自行车的各类道路交通事故频发。现实生活中,因骑电动自行车不遵守交通规则、严重超速、为躲避交警检查引起伤亡事故的新闻屡见不鲜,其中因为没戴安全头盔间接造成的死亡人数不在少数。根据江苏省公安厅交警总队发布的数据,2019年,江苏境内发生的电动自行车亡人交通事故中,69%的人员死于颅脑受损。

  其实,从去年下半年开始,江苏、浙江相关部门就围绕驾乘电动自行车是否强制佩戴头盔和搭载人员等社会关注度高的问题,采取多种方式,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虽然讨论的意见多样、观点多元,但佩戴头盔已成为大家共识。不过,现实中,不戴安全头盔出行的市民依然随处可见。显然,这一问题不会因为条例的制定而立竿见影。深入了解不难发现,戴头盔、保安全的道理大家都懂,但条例难以推行落地,存在多方原因,一方面,部分群众对佩戴头盔存有抵触心理,嫌“拿放戴”过于麻烦,有的担心携带外出后没地方放,容易被人偷走,甚至担心会影响自身形象。另一方面,头盔自身“重闷挤”也导致大家不愿佩戴;还有执法过程没有依据,缺少强制手段,也是佩戴率不高的重要因素。这些,给条例贯彻落实增加了阻力。

  当然,从客观上看,在短期内让大家都佩戴头盔明显不太现实,想“毕其功于一役”只会适得其反。值得一提的是,目前,多地已经展开行动,充分利用条例实施前的“窗口期”,采取网络推送、报纸宣传、公益发放“爱心头盔”等方式,加大宣传引导力度,使群众对条例的认知更快、更深。具体到执法过程中,也应合理把握严格执法与柔性执法的尺度,根据不同情况,审慎处罚,防止出现简单化、“一刀切”的情况,背离条例出台初衷,损害政府形象和法律权威。另外,作为电动自行车最大生产基地和消费市场之一,企业也应在符合国家生产标准基础上,紧贴人们需求,加强创新,不断提高头盔的安全性、智能性和舒适性,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

  道路千万条,安全第一条。佩戴头盔看似小事,却是护佑生命安全的大事,希望7月1日条例正式实施后,人人都能自觉佩戴头盔,摒弃交通陋习。同时,冀望条例实施后能为一些电动自行车事故高发的“重灾区”提供有效借鉴,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出行的良好交通环境。

(责任编辑:年巍)

精彩图片

佩戴头盔是出行“标配”,更是护佑生命之举

2020-05-19 09:47 来源:河北新闻网
查看余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