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日,《北京市非机动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经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依照规定,今年11月1日起,电动自行车需登记挂牌才可上路,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将禁止销售。(9月29日《新京报》)
当下电动车没有任何门槛,车速不断提升,普及率越来越高,管理越来越难,问题越来越多。据交通部门提示,电动车闯红灯现象较为常见,因此制造的交通事故触目惊心。据浙江在线报道,在统计2017年交通事故时发现,电动自行车因增量快、超标车多、违法随意性大,违法成本低,成交通安全的“痛点”。据湖北十堰晚报报道,大数据显示,该市电动车交通事故增速最快,电动自行车发生事故与2016年相比上升27.89%,电动摩托车发生事故与2016年相比上升210%。
揆诸现实,电动自行车上路需登记挂牌,是形势所需,也是纠偏之举。据悉,目前北京市电动自行车保有量为400万辆,数量庞大。随着时间推移,数量还会刷新。面对这么庞大数量的电动自行车,没有登记牌照,管理难题令人头痛,包括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交通事故处理、控制数量、以及车辆失盗失窃和退赃等都十分棘手。所以,立法规定电动车上路必须登记挂牌,非常及时,理应支持、配合。
电动自行车已经成为城市中低收入群体的代步工具,完全禁止很不现实,也没有理由限制中低收入群体选择他们的出行方式。因为中低收入群体生活本来不易,如果限制其出行交通方式,要么增加中低收入的出行难度,要么增加中低收入群体的出行成本,这对他们来说是不公平的,也会影响到他们的生产、生活、学习和社交。因此,对于不断膨胀的电动自行车,应持开明的态度,把它纳入社会管理,使之有合法身份,方便管理。
事实上,电动自行车符合低碳绿色出行方式,这也是很多人选择电动自行车的原因。当下环境状况并不乐观,市民身体饱受雾霾影响,绿色出行又恰恰是值得倡导的交通方式,所以,是时候正视电动自行车的存在了,及时把它纳入交通管理范围,执法部门获得法律授权,监管有据,从而可以依法有效引导市民严格遵守相关规则,既是对市民安全出行的保护,也是防止或减少交通事故的需要,这对提升公共安全有益,何乐而不为呢?
就此而言,也可以说是对过去“放任不管”的纠偏,不能不说这或许是电动自行车“任性”的一个原因。现在好了,终于要结束“野蛮”现象了,电动自行车的运行秩序就会逐渐好起来,利人利己,皆大欢喜。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