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欧班列是往来于中国与欧洲国家间的集装箱国际铁路联运班列,是新丝绸之路上的“钢铁驼队”。伴随“一带一路”建设的推进,中欧班列发展迅速,随着运营规模的迅速扩大,推动中欧班列以现代物流为载体,构建国际贸易、产业与金融价值链意义深远。
中欧班列的核心价值不在运输,而在于嵌入国际贸易、金融、产能合作等功能,构建适应我国开放新高地、符合各方共同利益的国际经济贸易新格局。在迈向现代化进程中,我国应高度重视中欧班列在陆向运输中的经贸金融价值,围绕“一带一路”倡议向纵深发展,加快构建包括国际陆运提单、国际陆运结算、陆向国际贸易条款规则等在内的国际供应链和国际经贸新规则体系。
中欧班列的开通为“一带一路”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但其价值还需进一步提高
自“一带一路”倡议推进以来,中欧班列作为践行倡议的重要体现和推进设施联通的重要内容,取得了积极进展,网络覆盖面不断扩大,班列运输的货物品类、运量特别是返程运量日益增多,国际影响力和品牌效应明显提升,不仅改善了我国内陆地区的国际运输条件,也密切了与沿线国家地区的交往合作。
然而,目前中欧班列应有的价值有待进一步发挥与挖掘。一是其功能相对而言存在局限。当前,中欧班列更多停留在国际运输功能实现层面,关注班列开行数量和运量等的增长,特别是多地将拓展回程货源作为政策重点,缺乏从国家和地方经济发展、产业布局与协作、国际经贸、金融协同等方面的系统考虑。
二是全程组织能力和价值影响力有待进一步扩大。在运输层面,中欧班列绝大多数利润由国外获取,在我国对境外段物流组织和运输价格话语权十分有限。在贸易金融层面,单证流转、凭证处理、支付方式及费用条款等完全参照国际海运规则,我国多数班列公司既不直接参与运输,也不具备单据、结算、保险与风险防控等运作能力。
三是“遍地开花”及补贴乱象较为突出。多地不论是否具备条件,均依靠高额补贴开行或谋划开行中欧班列,补贴方式单一直接,不讲策略,造成资源资金浪费,利益多被国外物流、制造、贸易等企业获取,既扰乱了运输市场秩序,也给我国带来了反补贴等国际贸易摩擦风险。
强化国际物流、贸易、产业、市场深度联动,探寻完善国际经贸规则和范式
从运输经济性来看,中亚班列发展意义重大。从功能看,中欧班列主要是通过铁路运输解决内陆不临海国家和地区国际贸易的运输问题。随着铁路技术升级和模式改进,中欧班列在时效性、灵活性等方面相比海运有一定优势,但实际运行成本很高。尽管随着我国中西部内陆地区经济发展、产业和消费升级,电子、装备等高附加值产品对中欧班列有一定市场需求,但真正能够承受实际运输成本的有效需求有限,多数地区难以形成符合铁路大批量运输特征的市场规模,而且内陆国际航空运输发展也进一步挤压了中欧班列需求空间和使用范围。
就运输层面而言,中欧班列局部集聚式发展尚难形成规模经济效应,若遍地开花则问题更大。特别是东部沿海地区仅以国际运输为目的,开行中欧班列必要性相对有限,但开行至哈萨克斯坦、塔吉克斯坦等中亚国家的中亚班列则具有经济性和可行性。然而,中欧班列发展的价值恰恰不在运输层面。
发达国家依托国际海运建立完善了国际物流和贸易规则。国际运输是国际经贸合作的载体,国际运输能力直接影响国际贸易、产业链分工和价值分配能力。欧美等发达国家在全球化产业布局和贸易发展中依托其所主导的国际海运,同步构建了一套服务其全球产业布局和价值链分工的国际贸易、金融和物流规则体系。在国际运输业务的单据流转、交付形式、结算方式、法律适用等规则中,推进相关国际贸易的价格、结算、保险等交易规则,依托国际海运,形成了具有国际物流、贸易、金融等功能和价值形成力的国际航运中心、交易中心和金融中心。
中欧班列的核心价值在于以其为载体,探索构建并完善符合“一带一路”倡议的国际物流和经贸规则。我国是世界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进出口贸易国,在新一轮国际经济格局调整中机遇与挑战并存,需要以“一带一路”为重点构建全面开放新局面。在西向陆向贸易下,既有国际铁路运输规则尚不完善,套用海运贸易规则存在缺陷。中欧班列作为货物流转的实体载体,具备嫁接贸易、结算、保险、交付等规则的优势,建议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探索构建和完善国际物流、贸易、金融新规则。
构建国际贸易、产业与金融价值链的建议
一是研究推行围绕中欧班列的“中国提单”,优先研究铁路运单提单化。提单既是运输单证,也是物权凭证和金融工具。建议依托中欧班列,加快研究以提单为核心载体且符合实际的国际多式联运规则体系,探索设立国际多式联运提单。结合既有国际规则和贸易术语,加快研究建立依托中欧班列及陆路国际多式联运等贸易术语和条款。重点研究推进铁路运单“提单化”,率先在国内多式联运领域试点,成熟后向“一带一路”重点国别国际多式联运领域推广。“中国提单”探索推进过程中,应充分利用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加强技术、模式等创新。
二是以中欧班列结算为重点,打造一批国际陆运金融结算中心。推动中欧班列运输与交易结算一体化,在对货物品类、单据单证、操作规程、责任划分、保险理赔、结算方式等做出一致性规定的基础上,建立运输单据与银行结算、结汇等单证的关联机制。改变目前中欧班列集结点仅为货物拼装集散地发展模式,在内陆金融基础条件较好地区,高品质探索建设一批具有创新拓展能力的国际陆路运输金融结算中心,为中欧班列和国际多式联运提供全程全套金融服务保障,全面提升国际运输组织力。
三是完善支持方式,依托中欧班列,建设以服务强大国内市场、实质性嵌入国际产能合作的国际经济廊道。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从减少和平缓国际贸易摩擦角度,用好政府补贴,逐步取消单纯的运输补贴,加强对经贸、产业等联动以及金融、信息、单据、规则、标准等方面资金和政策支持,重点培育具有全程国际运输组织和金融服务能力的企业。跳出单纯运输功能视角,发挥交通引领产业转型升级的功能,带动中欧班列规模化发展和货值提高。按照打造有深度产业关联的经济贸易走廊和经济产业枢纽要求,利用我国进口商品博览会等平台和契机,研究优化中欧班列高质量整合发展问题。
(作者:中国宏观经济研究院 樊一江 谢雨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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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