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盘和林认为,降低社保费率将会减轻企业负担。同时,降低社保费率后,一些企业也不用再绞尽脑汁地通过牺牲员工福利待遇来减轻负担,这既保障了员工利益,也有利于刺激消费及促进就业。
日前,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了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切实做好降低社保费率工作,决定全面推开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
近年来,降低社保费率一直是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2018年4月,人社部、财政部便联合印发了《关于继续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要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超过19%的省(区、市),以及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阶段性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通知》单位缴费比例降至19%的省(区、市),基金累计结余可支付月数高于9个月的,可阶段性执行19%的单位缴费比例至2019年4月30日。2019年全国两会时,社保降费再次被提及,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下调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各地可降至16%。
社保费率降低对于企业来说是重大利好。尤其是对于那些劳动密集型的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而言,用人成本往往占比较高。降低社保费率将会减轻企业负担,让企业能够有更多的精力和资金去专注于经营管理、技术研发等有利于企业长久发展的地方。同时,降低社保费率后,一些企业也不用再绞尽脑汁地通过牺牲员工福利待遇来减轻负担,这既保障了员工利益,也有利于刺激消费及促进就业。而以往面对较高社保费率,部分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会选择降低职工工资的方式,将社保费用转嫁到员工身上,或是不为员工缴纳足额社保。
当然,作为我国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社保费率的降低同时也会引发民众对于社保体系可持续发展,特别是未来养老金能否足额发放的疑问。这是社保费率调整过程中一直面临的“三角困局”,即作为社保基金支出端的居民期望提高待遇,缺口端的政府想要控制风险,缴费端的企业希望降低成本。在我国老龄化趋势愈发严重的背景下,如何妥善解决好这一困境也是社保费率降低与企业减负能否成行的关键。
本次会议中,对于这一问题也表明了态度并给出一定的解决方案,即明确指出必须确保基本养老金按时足额发放,且各地要切实担起基本养老金发放主体责任,确保一户不落。另外,也将在今年全面推开将中央和地方国有及国有控股大中型企业和金融机构的10%国有股权,划转至社保基金会和地方相关承接主体,并作为财务投资者,依照规定享有收益权等权利,以此来夯实养老社会保障制度基础,增强社保基金的可持续性。
在能够保证社保基金可持续发展的前提下,降低社保费率对企业发展和居民消费都具有正向的促进作用。企业获得的利好不再赘述,社保费率降低后,居民到手的钱将变多,生活的幸福感和获得感进一步提升。居民的“钱袋子”鼓了,将进一步释放消费潜力,激发市场活力,进而推动中国经济持续增长。(中国财政科学研究院应用经济学博士后、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盘和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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