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学霸办班”,你怎么看?

2019年07月05日 07:31   来源:南方日报   

  编者按 近日,泉州某中学文科重点班的高分毕业生创办“暑期精品课程”培训班,引起当地教育主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培训班决定停止招生。有人说,这些学霸太急功近利了,也有人说,学霸经验可以借鉴,还有人认为,学霸办班也要合法合规,你怎么看?

  别迷恋学霸经验

  ■付彪

  我仔细看了他们的课程安排,主要还是对学科知识的灌输。教育部屡次提出进行培训班整治,不得有超标超前培训内容。显然,这些学霸提出的“初升高衔接班”和“高中课程个性化订制辅导”均涉嫌超前培训内容,同时还增加学生负担,不符合相关政策导向。

  此外,对学霸的学习经验和学习方法也应辩证看待。有家长认为,孩子近距离接触这些学霸,比照其学习技巧会事半功倍。但每个孩子的情况不同,对学习的理解也因人而异,学霸的套路不一定适合所有人,死记照搬只能是一种盲从。就此来说,学霸的套路,并不一定能让你的孩子也成为学霸。

  不难看出,“学霸办班”体现了一种功利价值观。对家长来说,总是不希望孩子“输在起跑线上”,因而形成了对培训班的变相鼓励。总体而言,学霸利用假期办班,增加社会经验,出发点是好的,但不宜过于商业化。如果从公益的角度出发,参加一些社区或志愿机构的活动,通过机构组织让更多学霸分享其经验,这样或许更有意义。

  别先忙着泼冷水

  ■张立美

  从现实角度看,高中学霸自办收费培训班是一种正常现象。每年寒暑假,都有不少在校大学生回家开办培训班,还有许多人主要的兼职工作就是当家教,很多高校为了方便在校大学生当家教还成立了家教中介。某种程度上,高中学霸自办收费培训班跟在校大学生当家教、自办收费培训班很相似。

  从学习角度看,不妨先看看培训效果再说。虽然学霸不像在职老师有教学经验,但学霸与在校学生年龄相仿,心理差不多,他们更能够站在学生角度上提供帮助。而且,其学习经验、学习方法不见得比老师提供的学习建议差。因此,高中学霸自办收费培训班,只要没有虚假宣传,我们就不能直接否定其培训效果。

  我个人认为,不能简单地给学霸办班扣上无证办学的帽子。他们招收数量不多的学生,或者直接一对一补课,可以看作一种假期兼职、勤工俭学行为。虽然一定的门槛很有必要,但也不宜直接画等号,以创办社会培训机构的高标准要求他们。

  还需要多加引导

  ■孟凡杰

  据了解,此项培训班是学霸们租用当地一家民办教育机构的场所上课,并根据课程类型不同视情况收费,这和家教明显不同。根据相关法律,培训机构应取得办学资格方可进行招生,无证办学属于违法行为。因此,学生们草率办班确实欠考虑。

  但也并不像有人所言,这一定是急于变现、急功近利的表现。高中毕业生在进入大学之前想要自食其力,锻炼自己的社会实践能力,是值得提倡和鼓励的。在暑期提前融入社会,锻炼独立生存能力,对这些“准大学生”而言是一个很好的机会。

  可见,学霸办班没有错,关键是怎么办?对有能力的学霸,完全可以选择和有资质的教育机构合作办班,做兼职老师,也相信教育机构很乐意用高考学霸打造自己的品牌。

  总之,学霸自办收费培训班虽有不妥,但一味否定只会伤了他们的心,相信稍加引导,学霸办班会更加规范,“小老师”和家长能够实现共赢。

  (主持人:丁建庭)

(责任编辑:李焱)

分享到:
延伸阅读
  • ·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让多方共赢    2019年03月29日
  • ·电子停车收费让钱缴在明处    2018年12月27日
  • ·快递柜收费不该由消费者埋单    2018年09月20日
  • ·垃圾处理收费提出了更高要求    2018年07月03日
  • ·探索拥堵时段停车差别化收费    2017年12月07日
  • ·该给预付收费定个规矩    2017年11月21日
  •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