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0日起,《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自由贸易试验区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措施(负面清单)(2019年版)》和《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19年版)》(下称《产业目录》)将同步开始施行。
新修订的负面清单,在服务业、制造业、采矿业、农业推出了新的开放措施,在更多领域允许外资控股或独资经营,在自贸试验区继续进行开放试点,将构建更加开放、便利、公平的投资环境,推进更大范围的全球产业链合作。通过本次修订,全国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8条措施减至40条,自贸试验区外资准入负面清单条目由45条减至37条。《产业目录》包括了全国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和中西部地区外商投资优势产业目录。其中全国目录415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67条、修改45条;中西部目录693条,与2017年版相比增加54条、修改165条。
从两类目录同步施行可以看出,中国正步履稳健向更高水平的开放迈进。负面清单是限制外商不能做的生意,这个目录变得越来越短、越来越少。鼓励外商投资是我国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关键举措,这个目录越来越多。相信未来,外商在国内投资将迎来更多机遇,也将实现更大发展和互利共赢。
鼓励外商进行投资,完善外商投资管理是我国近年来经济工作的重点之一。在我国经济进入新常态,由高速发展转为高质量发展之后,如何行之有效地提升我国经济效率便成为了一个新的时代命题。在这一阶段,除了我国自身进一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与产业结构升级外,外商投资也将扮演相当重要的角色。
一方面,外商投资的进入增加了资本和劳动力的投入,促进经济增长。尤其对于那些缺乏资本和劳动力的产业而言,外资犹如活水注入,投资增加使得产出增加,劳动力收入也将进一步上升。这都为内需的扩大提供了支撑。在需求与供给同时增长的情况下,产业规模得以扩展,从而推动经济增长。
另一方面,创新驱动发展。技术进步是经济增长的核心驱动之一。改革开放以来,在我国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科学技术也在不断进步,但在部分特定领域距离发达国家还有一定距离。优质外资的进入,在带来资本的同时,也带来先进的生产技术,并通过技术溢出效应促进我国的技术进步。也正是因此,鼓励外资参与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也成为本次《产业目录》的主要变化之一。
此外,外商先进的管理经验和经营理念也将为我国企业提供的参考。规范的外资进入我国市场,将产生“鲶鱼效应”,倒逼市场中所有企业不断提升自身实力,加快技术研发、完善治理制度。
在本次的《产业目录》中,支持中西部地区承接外资产业转移也是其中一大亮点。经济发展不平衡带来的地区差异一直以来都是一道难题。虽然近年来,在各项支持中西部发展政策的出台下,这一问题有所缓解,但东西部的发展水平仍然还存在着较大的差距。本次支持外资产业向中西部地区转移,引导外资流向中西部,将会推动协调发展。
在经济全球化和贸易一体化的趋势下,世界各国经济交流愈发频繁,鼓励外商投资、实现国际间的经济贸易合作既是我国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客观需要,也是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的应有之义。
(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