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能听任外卖骑手“裸奔”

2019年06月04日 07:1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张国栋认为,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息息相关,外卖健康证确认了骑手的身体健康,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规范了商家和骑手送外卖的行为。有关各方必须在正视现实的基础上,采取措施并严格管理,不能继续听任外卖骑手“裸奔”。

  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如今通过网络订餐的人越来越多。然而,外卖平台送餐人员近日被曝光未体检便以“150元”的假证通过平台审核实现接单,并且此种情况并非个例。这无疑给诸多外卖用户的身体健康埋下了隐患。(6月3日《法制日报》)

  根据我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患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应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工作。由此可见,外卖骑手应持证上岗。

  但现实不容乐观。有些网络订餐平台实行“新手期”送餐人员豁免健康证的政策,也有些假证可以通过平台审核实现接单,结果使得外卖骑手几近“裸奔”,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形同虚设,这正是一些网络订餐平台重发展、轻规范,重创新、轻诚信,重快捷、轻安全的“产物”。这种乱象直接威胁广大消费者的健康,我们必须对此说“不”。

  进而言之,食品安全与公众健康息息相关,外卖健康证确认了骑手的身体健康,有利于保障消费者的健康权,规范了商家和骑手送外卖的行为。在上述环节中,直接接触入口食品的从业人员如果有消化道传染疾病、呼吸道传染病、皮肤病等,则有可能在工作过程中将疾病传播给健康消费者,而且这种通过食品传播的疾病将向不特定多数人扩散,容易造成比较严重的后果。因此,有关各方必须在正视现实的基础上,采取措施并严格管理,不能继续听任外卖骑手“裸奔”。

  一方面,要针对新型互联网送餐服务制定专门的法律规定,用以确认其与传统餐饮服务相比的特殊性,明确监管部门的监管职责,明确网络平台经营者对送餐员健康情况的审查和管理义务,明确法律责任条款的适用条件等。

  另一方面,要加大对网络订餐平台和送餐员健康证的监督检查工作。首先应要求网络订餐平台加强自律,查缺补漏。其次,对网络订餐平台进行抽查,通过“两随机一公开”制度,加大抽查的频率,确保网络订餐平台能为消费者站好岗、放好哨、把好关。再次,加大执法查处力度,严厉惩处那些“裸奔”骑手。对疏于监管和自律的网络订餐平台也要给予行政处罚,并责令整改。如此,才能保护好消费者“舌尖上”的安全,同时也能为行业规范、健康、有序发展保驾护航。(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张国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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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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