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四川宜宾筠连县云岭村村民杨家珊因患白血病医治无效去世。生前,家庭贫困的杨家珊得到热心人士资助治病,无以为报,这位山区女子临终前决定死后捐献自己的遗体用于医学研究。成都医学院接收了杨家珊的遗体用于教学,此后火化。捐献期届满后,4月底,一直惦记着女儿杨家珊的父亲杨正贵与成都医学院取得联系,希望杨家珊入土为安让接收单位送回骨灰。但得到的答复是“遗体捐献者的骨灰只能是亲属自行领取”。(5月21日 红星新闻)
深受传统文化影响,对遗体捐献这样的事,绝大多数人从内心上是拒绝的,甚至还有人觉得晦气,所以,生命从消亡到入土为安仍然是绝大多数人的传统选择。而与之相对的遗体捐献事件,在生活中还是极为少见,也就是说这样的决定普通人不易做出。特别是为了回报感恩社会,以将死之身作为捐献回馈,此种爱心不仅该被社会所弘扬,更该被世人泛为传扬。然而,杨家珊的遭遇再次将“遗体捐献”这个“沉重”话题推入人们的视野。
据了解,全国各地的遗体捐赠条例,对于遗体捐赠的善后事宜并无统一规定,而事发地四川也未出台遗体捐献条例,对于使用后的遗体骨灰如何交接没有明确依据,“既没有规定接受单位送,也未规定家属自己取”。
杨家珊的苦,是逝人捐献遗体之“苦”。这难道不算“苦”吗?于法无据,相关制度空白,捐赠者只知道按程序捐,死了不知道何去何从?能否“安息”都是未知数。我们不禁要问,遗体捐献如何让亡者安息,更让生者安心?杨家珊的遭遇引发网友热议的同时,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能和社会责任也不断遭到民众的质疑。本意是将自己的遗体捐献,作为感恩社会的最后努力,以让爱心留下,今生得以善终。她把自己按程序捐献了出来,成都医学院也进行了接收和使用,从条条款款上来说,成都医学院是没有任何问题的,因为没有哪条规定是要求遗体在使用完过后要送回的,但从情理上讲却不尽然。暂且不说社会责任,也不谈人性关怀,苦命女孩杨家珊患病十多年,生命终结前以捐献遗体的方式对自己的人生进行了善终,而接收者和使用者却以包接不包送的方式来应对。
众所周知,国内遗体捐献遇冷,主要原因还是受传统文化的制约和影响。随着社会发展,部分人的观念也在逐步转变,大部分人都在以一种平和的心态来接受遗体捐献。
从个人层面讲,受到捐赠的个人因为更换了器官,得以康复获得重生,有时候一个人的捐献会挽救好几个人的生命;从培育医学人才队伍层面讲,稀少的遗体捐赠缓解了医学基础知识解剖学的需要,数以万计的医科大学或者医学院校的学生,通过真实的遗体解剖来模拟手术训练,以提高自身医学技能;从肿瘤、癌症等大病救治层面讲,一些重特大疾病,在没有做遗体解剖前都称为疑似,遗体解剖不仅是最可靠的确诊,还可为事后研究及攻克相关疾病打下牢固基础。可以说遗体捐献者的勇气是令人钦佩的,他们的爱心值得人们尊重,更值得人们敬仰。然而,从杨家珊的遭遇,我们看到杨父独居,与狗相伴。其境遇比想象中还差,入土为安的牵盼受阻,确实令人潸然泪下。成都医学院李老师的话更是寒气逼人:“家属随时可以来领取骨灰,但是没办法给他送回去。”面对一个父亲,特别是一个遗体捐献者的父亲,成都医学院的回应姿态着实让人难以接受。
通过杨家珊捐献遗体的个案遭遇,可以看到完善遗体捐献善后工作机制,不仅需要查漏补缺更需要人性化关怀。相关法律条款的空白,导致相关部门在遗体捐献中堂而皇之机械操作,既丢掉了自己的颜面,又伤害了捐献者情感,不仅不利于爱心传递,更不利于谐社会共建。特别在相关制度构建完善中,主管部门应充分考虑到捐献者本人和捐献者家属的心理因素和实际影响,要从最基本的人性关怀入手,让捐献者本人以及家属,既体会到政府的贴心照顾,又感受到接受、使用单位的细致关怀。
(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