促进要素合理配置 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2019年05月10日 11:33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员邓浩认为,要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就要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从而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日前发布,对未来我国城乡融合发展作出规划安排,目的在于重塑新型城乡关系,走城乡融合发展之路,促进乡村振兴和农业农村现代化。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党的十九大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则是其中的重要环节。改革开放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在统筹城乡发展、推进新型城镇化方面取得了显著进展,但城乡要素流动不顺畅、公共资源配置不合理等问题依然突出,影响城乡融合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尚未根本消除。

  我国“三农”问题之所以长期存在,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劳动力、土地、资本等生产要素向城市的“单向流动”,其结果是乡村生产要素的相对缺乏和发展能力的持续下降。要实施好乡村振兴战略,就要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坚决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和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建立健全有利于城乡要素合理配置的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从而在乡村形成人才、土地、资金、产业、信息汇聚的良性循环,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

  城市和乡村是命运共同体,乡村振兴与新型城镇化也相辅相成。乡村振兴,关键在人。新型城镇化,以人为核心。人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因素。《意见》有针对性地提出了健全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机制、建立城市人才入乡激励机制等具体措施,旨在进一步打通劳动力在城乡自由流动的渠道,促进城乡人才在乡村振兴和新型城镇化进程中发挥更重要的作用。

  农村土地是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的重要资源,是农民生产生活的空间载体和增收致富的核心资产。四十年来,农村经营制度的重大改革总是伴随着农村土地制度的改革而不断深入推进的。《意见》从改革完善农村承包地制度、稳慎改革农村宅基地制度、建立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等方面,对农村土地制度改革作出了部署,不仅进一步夯实了土地的产权基础,让农民吃上定心丸,也有利于激发农村土地市场活力,对盘活用好农村资源资产,加快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具有重要意义。

  产业兴旺是乡村振兴的重点,是实现农民增收、农业发展和农村繁荣的基础。长期以来,资金和技术的短缺严重制约着农村产业的高质量发展。改变这样的状况,需要进一步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健全财政投入保障机制、完善乡村金融服务体系、建立工商资本入乡促进机制、建立科技成果入乡转化机制……《意见》针对农村产业发展短板精准发力,将有助于促进相关生产要素更多向乡村流动,从而加快实现“农业强、农村美、农民富”的目标。

  需要强调的是,加快城乡融合发展,绝不能以损害农民权利、牺牲农民利益为代价。发挥农民在乡村振兴中的主体作用,必须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保护农民权益,调动亿万农民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不断提升农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在推进体制机制破旧立新的过程中,一定要守住土地所有制性质不改变、耕地红线不突破、农民利益不受损的底线,守住生态保护红线,守住乡村文化根脉。只有坚守底线,才能更好地改革创新,否则就会事倍功半,甚至南辕北辙。(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评论员 邓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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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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