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尽快建立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2019年04月26日 07:10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核心观点: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王夙认为,未来,由中央政府推动成立全国性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将是必然趋势。一旦这样的平台成立,将极大促进知识产权的流动性,真正发挥知识产权在“知识经济时代”应有的经济社会效益。

  今年426日是第19个世界知识产权日。近年来全国各地纷纷建立了地方性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表明地方政府已经深刻认识到了盘活知识产权特别是专利资源的重要意义。但是,零散分布的地区性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无法替代全国性统一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的应有功效。

  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提高我国综合国力和国际竞争力的必然要求和战略举措。“知识产权”则是“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微观缩影,也是联系“产学政研”的锚点。我国正从“重视、保护”知识产权转向“利用好、交易好”知识产权的更高阶段,应当进一步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已经成为全社会的重要共识。而各自为政的地方性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容易造成相关交易的“数据孤岛”。为此,有必要尽快打破信息流动的省际边界,促成一个全国性知识产权交易市场的形成。全国性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的存在,能够提高知识产权信息的集聚程度,有利于供需双方更有效率地对接。

  另外,每个地方都建设一个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这属于重复建设,会增加交易各方的隐性成本。资料显示,由于产业转型升级,部分经济发达地区较早地产生了对各种技术专利的现实需求,如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在2015年揭牌;而部分地区近期才开始着手建立交易中心,如20181126日,甘肃省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提出将建立知识产权交易中心。这些后建的交易中心究竟能从“前辈”们手中分担多少客户流量,是存疑的。

  各省交易中心普遍采取有限责任公司制,相应的前期投入能收回多少,能否维持日常运营,这些也都难以保证。对知识产权交易的双方而言,他们必然会首选社会影响力大、服务质量好的交易中心,但为防止机会遗失,可能同时又要被迫在其他不常用的交易中心挂名,这就增加了交易各方的机会成本。

  统一的全国性知识产权交易中心有利于知识产权的跨境交易。全球化时代,科技、资本和服务在全球范围内流动。知识产权及其交易能够同时集聚上述三个要素,因此知识产权的跨境交易也会越来越普遍。目前,地方性交易中心的质量、规模参差不齐,层级较多,有的是单设机构,有的则从属于当地的产权交易所之下(如天津),这显然不利于境外的交易者、投资者。因此,为打造国际级的知识产权交易和服务战略高地,应当设立全国性统一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

  其实,不少人已经认识到地方性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的弊病,一些地方政府也开始了建设全国性交易中心的尝试。比如2014年以来,广东建设形成了国家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金融创新(横琴)试点平台、广州知识产权交易中心等国家及省级知识产权交易平台。未来,由中央政府推动成立全国性的知识产权交易中心将是必然趋势。一旦这样的平台成立,将极大促进知识产权的流动性,真正发挥知识产权在“知识经济时代”应有的经济社会效益。(中国电子信息产业发展研究院政策法规研究所助理研究员、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专栏作者 王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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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评论:
向知识产权强国目标不断迈进

     全球创新之都必是知识产权保护高地

(责任编辑:武晓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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