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春伊始,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做好“三农”工作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发布。这个21世纪以来第16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充分体现了党中央一以贯之的重农固本、惠农安民的治国智慧。《意见》立足“三农”发展新形势,对标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农”工作必须完成的硬任务,适应国内外复杂形势变化对农村改革发展提出的新要求,突出强调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总方针,为我们做好新时代“三农”工作,促进农业全面升级、农村全面进步、农民全面发展提供了重要遵循。各级党委和政府必须把落实农业农村优先发展的要求作为做好“三农”工作的头等大事,改变“三农”工作“说起来重要、干起来次要、忙起来不要”的现象,在干部配备、要素配置、资金投入、公共服务等方面切实把“优先”体现出来,动真格、见真章。
优先考虑“三农”干部配备,强化乡村振兴人才支撑
乡村振兴,首要的是人才的振兴。目前乡村人才短缺、流失严重是一个突出的问题。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培养造就一支懂农业、爱农村、爱农民的‘三农’工作队伍”。“一懂二爱”指向明确,既要有专业素养,也要有职业情怀。这对新时代“三农”工作队伍提出了更高要求和努力方向。因此,必须培育一支对农业农村农民有深厚感情,能传承“三农”工作价值理念和优良传统的优秀“三农”工作队伍。
要把优秀干部充实到“三农”战线,把精锐力量充实到基层一线。注重选拔熟悉“三农”工作的干部,充实地方各级党政班子。建立“三农”工作干部队伍培养、配备、管理、使用机制,落实关爱激励政策。把乡村人才纳入各级人才培养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建立县域人才统筹使用制度和乡村人才定向委托培养制度,探索通过岗编适度分离、在岗学历教育、创新职称评定等多种方式,引导各类人才投身乡村振兴。对作出突出贡献的各类人才给予表彰和奖励。要将育才与引智相结合,实施新型职业农民培育工程,引导扶贫干部、专家学者、农技人才、致富能手、“田秀才”、大学生创业者、工商界人士等能人志士返乡创业兴业。通过培育一支强有力且忠诚有担当的“三农”工作队伍,为乡村全面振兴提供坚实人才保障、注入不竭人才动能,让各类人才在乡村大施所能、大展才华、大显身手。
优先满足“三农”发展要素配置,推动城乡双向互动融合
顺应城乡融合发展趋势,重塑城乡关系,更好激发农村内部发展活力,优化农村外部发展环境,推动人才、土地、资本等要素双向流动,为乡村振兴注入新动能。中国城乡关系在经历了分离对立及单向流动以后,已经转向双向互动交流阶段。体现在要素流动上,资源要素也从单向配置转为城乡之间的双向互配。这一格局的出现有其必然性,随着人均收入水平提高,城市化发展到一定程度后,城里人会对乡村产生新需求,包括安全健康的地方产品和特色产业等,如乡间野趣、淳朴民风、农村电商、休闲康养农业、创意文化农业等。由此也会带来农业功能拓展与价值延伸,资本流向乡村的获利机会增加,乡村价值将上升。这一点发达国家已经提供了很好的例证。
乡村现代化是农业农村农民的有机结合体,要在良性互动中促进城乡融合,激发乡村发展内生动力。破除妨碍城乡要素自由流动、平等交换的体制机制壁垒,改变农村要素单向流出格局,推动资源要素向农村流动。努力构建相辅相成相得益彰的新型城乡关系,着力推动城乡产业对接和要素融合,让城乡两个异质性平等主体在不断增强的互补和互需中形成命运共同体,合力谱写新时代乡村振兴新篇章。
优先保障“三农”资金投入,健全多元投入保障机制
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优先保障领域和金融优先服务领域,公共财政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县域新增贷款主要用于支持乡村振兴。规范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行为,支持地方政府发行一般债券用于支持乡村振兴领域公益性项目。加大政府投资对农业绿色生产、可持续发展、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公共服务等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支持力度,充分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性作用。充分发挥规划的引领作用,推进行业内资金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坚持取之于地,主要用之于农的原则,提高土地出让收益用于农业农村比例,开拓投融资渠道,健全乡村振兴投入保障制度。改进耕地占补平衡管理办法,建立高标准农田建设等新增耕地指标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机制,将所得收益通过支出预算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健全适合农业农村特点的农村金融体系,把更多金融资源配置到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领域和薄弱环节,更好满足乡村振兴多样化金融需求。健全金融支农组织体系,发展乡村普惠金融。创新金融支农产品和服务,加快农村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支持重点领域特色农产品期货期权品种上市,持续深入推进农村支付环境建设,全面激活农村金融服务链条。稳妥有序推进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农民住房财产权、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贷款试点。结合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探索利用量化的农村集体资产股权的融资方式。完善金融支农激励政策,继续通过奖励、补贴、税收优惠等政策工具支持“三农”金融服务。健全农村金融风险缓释机制,加快完善“三农”融资担保体系。
优先安排农村公共服务,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推动城乡基本公共服务标准统一、制度并轨。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放在农村,持续加大投入力度,加快补齐短板,促进互联互通,推动农村基础设施提挡升级。加快构建农村物流基础设施骨干网络,鼓励商贸、邮政、快递、供销、运输等企业加大在农村地区的设施网络布局。加强农村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推进智慧水利建设。构建农村现代能源体系,优化农村能源供给结构,完善农村能源基础设施网络,推广农村绿色节能建筑和农用节能技术、产品。实施数字乡村战略,深入推进“互联网+农业”,加快物联网、地理信息、智能设备等现代信息技术与农村生产生活的全面深度融合。深化农业农村大数据创新应用,推广远程教育、远程医疗、金融服务进村等信息服务,在乡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实施网络安全工作。
健全城乡均等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健全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同工同酬制度,不断提升农村劳动者素质,拓展农民外出就业和就地就近就业空间,实现更高质量和更充分就业。把国家社会事业发展的重点放在农村,促进公共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资源向农村倾斜。建立健全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同步整合城乡居民大病保险。逐步建立健全全民覆盖、普惠共享、城乡一体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作者系中共广东省委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研究所副所长、教授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