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刘怡:关注各月工薪扣缴税款新变化

2019年01月08日 07:01   来源:经济日报   

  2019新年伊始,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当拿到2019年1月的工资单时,纳税人可能会发现,相比2018年12月,自己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明显下降。但是等到2月份、3月份,甚至下半年,纳税人可能会发现自己每月预缴的个人所得税有所增加。事实上,这种工资、薪金预扣税款在一个纳税年度内前低后高的变化并未额外增加纳税人的税负,而是与新个人所得税法针对工资、薪金所得采取的“累计预扣法”有很大关系。

  累计预扣法针对人数众多的工资、薪金所得纳税人设计。居民个人每月获得工资、薪金所得时,首先根据截止到当月的累计工薪收入减去累计的税法规定的各项扣除,得到累计预扣预缴应纳税所得额。然后,用该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对应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计算出应预缴税额。需要注意的是,这里计算出的应预缴税额是截止到当月的累计应预缴税额,并非当月应缴。因此,最后,还需在这个累计应预缴税额的基础上,减去截止到上月的累计已预缴税额,方能得到当月的应预缴税额。那么简单地说,累计预扣法就是用截止到本月的累计应预缴税额,减去已预缴税额,从而确定本月应预缴税额的一种方法。

  对于大多数纳税人而言,累计收入随时间增加。又由于个人所得税预扣率表为七级超额累进,当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增加到应适用更高一级的预扣率时,纳税人的预缴税款就会相应增加。比如2月的累计收入是1月和2月收入的合计,此时可能适用较低的预扣率;12月的累计收入是12月加前11个月收入的合计,此时很可能会适用更高的预扣率。因此,即使纳税人每月收入(应纳税所得额)相同,每月预扣的税款也会随着累计收入增加导致的预扣率上升而增加。这样一来,不同于我们所熟悉的各月税款大致相等的情形,累计预扣法下,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各月的预扣税款会呈现前低后高的分布。

  但各月预扣税款的前低后高,只是由于对工资薪金实行了累计预扣,并不会影响纳税人全年应纳税额。此外,对于单一工资、薪金收入来源的纳税人,如果能够在预扣税款阶段提供包括专项附加扣除在内的全部资料,基本无需汇算清缴,还可免除大量补税或退税的麻烦。(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刘怡系北京大学经济学院教授)

(责任编辑:年巍)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