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滚动 > 正文
中经搜索

补税自查将助影视业规范运行

2018年12月03日 08:17   来源:经济参考报   

  近日,网上流传的一则“影视行业”补税的消息引发关注。有媒体报道称,尽管消息尚未经证实,但是国家税务总局已下发通知,影视行业对近三年来申报纳税的自查自纠工作已经开始。从2019年3月至6月底,税务机关将结合自查自纠、督促纠正等情况,对个别拒不纠正的影视行业企业及从业人员开展重点检查,并依法严肃处理。

  针对影视工作室的补缴税款事件,有网民表示,这是政府部门之前对影视行业税务问题治理的延续,随着影视“阴阳合同”问题的爆发,明星避税被监管部门重视,明星再想要避税和偷逃税款将面临很大风险。

  网民“财秘”表示,影视行业补缴税款的最大意义在于唤醒全社会缴税纳税的意识。我们常说纳税光荣,但很多人并没有意识到这是公民的一项基本义务和应该履行的社会责任,反而想方设法去规避它。应该改变这种想法。

  网民“邵志媛”认为,除了唤起全民纳税意识,补税对影视行业来说,还可能是洗牌的开端。以往资本大量涌入影视行业,由于缺乏规范,以至于市场上频现“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而此次全行业的补税自查,将使得现金流差、管理混乱、缺乏核心竞争力的影视公司最先出局,影视公司最终将凭优质的内容参与市场竞争。

  (实习记者 刘超 整理)

(责任编辑:年巍)

分享到:
中国经济网版权及免责声明:
1、凡本网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 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
  中国经济网(本网另有声明的除外);未经本网授权,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转载、摘编或以其它
  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协议的单位及个人,应注意该等作品中是否有
  相应的授权使用限制声明,不得违反该等限制声明,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时应注明“来源:中国
  经济网”或“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违反前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
2、本网所有的图片作品中,即使注明“来源:中国经济网”及/或标有“中国经济网(www.ce.cn)”
  水印,但并不代表本网对该等图片作品享有许可他人使用的权利;已经与本网签署相关授权使用
  协议的单位及个人,仅有权在授权范围内使用该等图片中明确注明“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或
  “经济日报社-中国经济网记者XXX摄”的图片作品,否则,一切不利后果自行承担。
3、凡本网注明 “来源:XXX(非中国经济网)” 的作品,均转载自其它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
  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
4、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在30日内进行。

※ 网站总机:010-81025111 有关作品版权事宜请联系:010-81025135 邮箱:

精彩图片
关于经济日报社关于中国经济网网站大事记网站诚聘版权声明互联网视听节目服务自律公约广告服务友情链接纠错邮箱
经济日报报业集团法律顾问:北京市鑫诺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法律顾问:北京刚平律师事务所
中国经济网 版权所有  互联网新闻信息服务许可证(10120170008)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190)  京ICP备18036557号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978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