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近平总书记前不久在广东考察时强调,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宏伟目标时不我待,要有志气和骨气加快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实力,努力实现关键核心技术自主可控,把创新发展主动权牢牢掌握在自己手中。改革开放40年来,广东通过深化科技体制改革走出一条独具特色的自主创新之路,在推动形成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上取得显著成效。认真总结其自主创新的经验,对加快建设创新型国家具有重要意义。
第一,坚持以企业为主体,通过打造一大批创新型领军企业提升整体创新实力。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主体,最知道市场需要什么技术、什么产品、如何最有效地组织创新研发,因此企业也是科技创新的主体。基于这样的认识,广东始终突出企业在科技创新中的主体地位,让其在科技创新决策、研发投入、科研组织和成果转化中“唱主角”,通过实行科技创新券制度,让企业在确定创新方向、选择合作对象、购买科技服务等方面“说了算”,从而激发企业创新的潜力,推动形成创新型企业蓬勃发展、创新成果密集涌现的生动局面。近年来,在一大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和核心竞争力的创新型领军企业的带动下,大、中、小、微梯次分布的创新企业集群已经形成,创新整体实力显著提升,区域创新综合能力跃居全国前列。其做法启示我们,只有切实尊重企业的主体地位,发挥企业在创新活动中的主导作用,才能敏锐把握市场需求,有效整合创新力量,加快创新成果的转化运用,最大限度提升创新效率和价值,从而牵引和带动整个国家创新实力的快速提升。
第二,充分发挥市场的决定性作用,使资本、信息、技术等创新要素得到优化高效配置。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告诉我们,市场能够及时反映供求变化、传递供求信息,在推动要素流动、配置资源上最为灵敏、最有效率。广东注重发挥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的作用,将主动权更多交给市场,促进了科技、资本、人才、信息等创新要素合理、优化、高效流动。比如,率先开启了技术商品化的探索,促进科研成果从实验室向产业流动;构建知识产权运营交易体系,建立50多个知识产权运营或交易服务平台,为知识产权转让、质押贷款等提供有效途径和渠道,提高科技成果的利用率和转化率。这些行之有效的做法,依靠市场发现和培育了许多新的增长点,使其自主创新的活力大大增强,也带来了很好的启示。只有建立起市场决定创新资源配置的体制机制,营造要素高效流动、竞争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才能让科技创新的活力和源泉充分涌流,实现效益最大化和效率最优化,形成推动创新驱动的强大合力。
第三,注重产学研深度融合,形成全流程、可持续的创新生态链。当代世界科技发展实践表明,企业、高校、科研院所集成化发展,是实现科技创新上中下游无缝对接、集聚最大创新优势的有效模式。广东从破解科技与经济“两张皮”的问题入手,积极探索科技创新的市场化运作道路,推动形成产学研一体化合作的创新生态链。坚持科研、产业和资本并重,积极助推科研机构的社会化和企业化,推进技术经济承包经营责任制,发展新型研发机构,使研发制度越来越以企业为核心、越来越走近市场;在高校聚集区建设若干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使高校教学科研更加贴近企业需求,推动科技创新成果尽快找到市场;利用“省部合作”“省院合作”“省校合作”等新的产学研模式杠杆,撬动更多的创新资源,为企业提供坚实的技术支撑。正是通过在产学研模式上的这一系列创新,实现了人才链、创新链、产业链的深度融合,构建了一条环环相扣、运行平滑的创新生态链。这启示我们,要消除当前我国科技创新一定程度上存在的分散封闭、交叉重复的“孤岛现象”,必须打破各创新环节之间的壁垒,开展深度融合,打通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换的“高速路”,让我国科技创新的列车更加顺畅地驶向未来。
第四,切实转换政府职能,为自主创新提供政策支持和良好环境。科技创新是一个高投入、长周期、风险大的领域,政府的作用不可或缺,但关键是要明确政府的角色,以何种形式发挥作用,既不能“越位”又不能“缺位”。广东积极推动政府职能从研发管理向创新服务转变,更加注重抓宏观、抓战略、抓前瞻、抓基础,更加注重优化政策供给和创新环境,起到了“四两拨千斤”的作用。一方面,积极推进科技领域“放管服”改革,通过下放权限、简化流程、提高效率,陆续推出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经营性领域技术入股等优惠政策,在财税、金融、政府采购等方面提供有力支持,营造勇于创新、鼓励成功、宽容失败的良好氛围;另一方面,建立和完善相关制度,制定出台一系列文件,构建一整套以市场为导向推动自主创新的制度体系,系统规划了科技创新的战略目标、发展方向、主要任务和基本路径,用制度为创新实践“保驾护航”。用好政府这只“看得见的手”的成功做法启示我们,只有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既有所为又有所不为,才能把我们的制度优势和市场因素有效结合起来,在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快自主创新步伐上取得更大的突破性进展。(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曾欢系广东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副研究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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