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日前发布公告,从2019年开始,对申请该校学位的房产进行户型面积及居住年限等方面的“升级”要求,50平方米以下住房将被限制入学。学校将通过社区网格系统记录和家访等形式对是否在申请房产实际居住进行核实。(12月6日 《北京青年报》)
学区内住房面积少于50平方米的家庭,你家孩子就是申请我校学位,也将限制入学!来自深圳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的这一消息,恐怕会让当地家有孩子即将上学的一些家长瞠目和焦虑了,或许他们更想问:这学校在念什么经?于法有据吗?是不是严重损害教育公平的实现?
据该校的公告称,这么做,是为了优先保障学校地段内实际购房居住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权利,防止临时择校性申请挤占地段生学位。但如果细问,这理由真的站得住脚吗?请问:家庭房产虽不足50平方米,但有户籍也在实际居住,是不是地段生?50平方米以下的房子就该受到歧视吗?“一刀切”地凭房产面积来限制他们申请学位,是不是过于简单化?这样的举措,真能秉持和实践“为了一切孩子,一切为了孩子”的教育本心吗?
基础教育,尤其是义务教育阶段,让孩子就近入学是无数家庭的向往和选择,划片安排好适龄孩子上学也是国家政策的要求。在今年2月,教育部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中小学招生入学工作的通知》,提出要积极稳妥推进所有地市、县(区)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政策全覆盖,为每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科学划定服务片区范围。对于螺岭外国语实验学校,我们当然也能理解其存在的某些难处和“防止临时择校性申请”的良好初衷,但其“一刀切”地凭房产面积来限制学位申请,却可能损害教育公平,这样的举措值得商榷。
教育公平是社会公平的起点,让每个孩子都有一个阳光起点,是民众和社会的呼唤。在教育改革深入推进的今天,各地按照国家部署在积极作为,基础教育学校的自选动作中,可圈可点的很多,但有违法规政策、教育规律的也不鲜见。这值得我们高度重视。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