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晓东:抓住改革关键 全面振兴东北

2018年11月29日 07:11   来源:经济日报   

  东北地区是我国重要的工业和农业基地,维护国家国防安全、粮食安全、生态安全、能源安全、产业安全的战略地位十分重要,关乎国家发展大局。实现东北的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需进一步全面深化改革,尤其要切实推动体制机制改革,做实改革举措,释放改革活力,提高改革效能,有效破除当前阻碍东北地区更好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为新时代东北振兴提供更坚实的保障。

  从2003年到2013年,东北三省GDP总量从2002年的11443.9亿元增加到54442.1亿元,东北经济在总量与规模上得到迅速发展,但占全国的比重却从9.46%下降为9.26%。一方面,东北三省10年间取得了巨大的发展成就;另一方面,随着投资边际收益递减,很多问题也逐步暴露出来,东北经济发展明显低于全国平均水平,传统产业增长动力逐步弱化,而新的增长点尚在培育之中,新旧动能转换缺乏相应的体制机制保障。

  现实地看,东北振兴难以实现突破的关键在于,东北地区体制机制改革创新跟不上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要求,制度优势和改革红利没有充分发挥出来。对此,唯有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进一步深化体制机制改革,向改革要动力、要活力,才能切实克服资源环境约束,更好推动东北地区经济转型升级、创新发展。

  进一步解放思想 坚持实事求是

  近年来,东北地区体制机制改革总体滞后,究其深层次原因,依然是思想不够解放、认识不够深刻、行动不够积极,发展的效果自然也就不彰。具体来看,政府直接干预微观经济活动的惯性仍在,管理部门职能错位的现象仍在,市场活力难以充分释放;知识产权保护不到位,企业缺乏创新动力,科研人员创新活力不足、积极性不高;市场竞争不充分、不透明等问题尚未完全解决,营商环境有待改善;等等。

  解决好这些现实问题,都必须从最根本的思想认识层面着手。应该看到,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是我国改革开放40年来取得巨大成就的基本经验,也是今后东北振兴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思想保障。进一步将东北老工业基地的改革与振兴引向深入,最根本的还是要把握思想认识上的“总开关”,进一步解放思想,坚持实事求是,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才会找到新思路、实现新突破。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

  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是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核心。推动体制机制上的改革创新,就要牢牢抓住政府和市场的关系这一核心问题。

  总体来看,由于投资惯性及东北地区的资源禀赋,东北在采掘、冶炼等传统产业投资较高,而在金融、网络信息、物流服务等现代生产性服务业投资偏低;在传统产业和重化工行业的投资比重较高,在战略性新兴产业的投资比重偏低;国企比例很高,民营企业发展严重滞后。调研发现,装备制造、石油化工、医药等仍是目前东北地区的传统优势产业。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优势产业仍在,但有统计显示,相当一部分东北本地上市公司已经把较高比例的投资放在北上广深等一线城市或者其他地区,对于东北本地的投资比例较低,而且对本地的投资以矿业等业务为主,很少涉及与企业主营业务相关的研发、生产等项目。另外,一些轻资产的服务型企业将注册地外迁,其中一些迁往深圳、珠海等发展环境较好的城市。这些现象值得深入思考。

  对此,东北地区需在实践中更好处理政府和市场的关系,围绕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采取有针对性的改革举措,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降低营商成本,为更多企业创新发展创造有利条件,使优势产业更好发挥作用,同时补足发展短板。

  推进机构改革 优化职能配置

  在新旧动能接续转换的关键期,产业转型升级、实现科技创新等都对“软环境”的要求更高。应该说,谁在创新发展意识、转变政府职能、简政放权上的步子迈得早、力度大、效果好,谁就会更快赢得新时代的发展优势。这既符合我国改革的大逻辑,又符合发展实践的现实规律。

  具体到东北地区,无论是推动实体经济更好发展,还是推进产业创新、提高经济发展的质量和效益,都需要坚实的组织机构保障。要以推进机构改革、优化职能配置为着力点,进一步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相关改革,提高效率效能,坚决破除制约“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体制机制障碍,加强和完善政府在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职能,推进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机构职能优化和调整,构建好职责明确、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体系。

  当前,东北的一些地方已经成立了专门机构来规范发展环境,迈出了可喜的一步。接下来,关键还是要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特别是要做到在思想上真正尊重企业、在工作上真情服务企业、在发展中真心帮助企业,依靠不断深化改革,坚决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彻底把老工业基地的发展活力激发出来。

  加大产权保护力度 推动科技创新

  严格的产权保护是经济实现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完善的产权保护制度不仅有利于资源配置与利用效率的提高,也有利于激发企业和个人的创新活力。

  具体到东北,进一步加大产权保护力度,就是要提高对东北重点产业、关键核心技术、基础前沿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产权执法力度,包括专利执法、商标执法和版权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部门与司法机关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支持企业、产业技术联盟建设服务平台,加快推动研究开发、技术转移、科技咨询等深入开展;加强对各类企业法人财产权的保护,依法保护企业家创新收益;进一步加大对科技型中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和金融资本支持创新创业,运用财政后补助、间接投入等方式,支持企业开展创新活动;鼓励有条件的民营企业设立院士专家工作站,加强科研基地建设;放宽民营企业的准入领域和采购范围,支持民营企业牵头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组建产业与技术创新联盟。

  同时,推动东北地区与周边国家的科技合作,加强哈尔滨、长春、丹东、延边等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建设;选择有条件的地区,开展重点高新技术企业信用评级试点工作,建立高新技术企业信用报告制度,开展信用融资;推动建立完善覆盖所有社会成员的统一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现信用信息的互联互通与资源共享。

  提升金融服务 做好创新试点

  当前,不少企业面临融资难、融资贵问题,解决这一难题需加快金融服务体制机制改革和创新。应着眼东北发展全局,既注重化解东北地方债务等金融风险,又注重推动资本与资源的有机融合,通过金融支持使东北的资源优势变成产业优势和市场优势,进而塑造发展优势。

  建议加大金融支持东北实体经济转型升级的力度,选择沈阳、长春、哈尔滨、大连等城市做好科技和金融结合的试点;支持一批成长性好、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优先上市;探索建立农业科技成果交易中心,支持大连商品交易所开发上市新品种,试点农产品期货期权;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通过发行公司债券、资产证券化方式融资,拓展融资渠道;在东北地区发展创业投资和区域性股权市场,服务中小微企业融资;鼓励东北地区民间资本依法发起设立民营银行等,支持中小微企业和新兴产业发展;支持东北地区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技术、产品和服务)质押贷款,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前提下,依托现有产权交易场所开展知识产权交易;等等。

  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

  增强国有企业竞争力

  东北地区国有企业占比较高,在这一条件下大力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对东北地区的经济发展意义重大。建议在大胆尝试、积极推进改革的同时,精心设计、大胆操作、稳步推进,在实践中检验改革方案的有效性和可行性。

  具体来看,要进一步完善国有企业治理模式和经营机制,真正确立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解决好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历史遗留问题,切实增强企业内在活力、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引领力,使其成为东北振兴的重要支撑;保障非国有资本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尤其是保障非国有资本投资者在混合所有制企业中的话语权;保护国有资本与非国有资本具有同等权利,保证它们平等参与市场竞争、平等利用生产要素;着力提升国有企业的创新效率,尤其是注重扩大中央企业在东北的创新溢出效应;坚持市场化的改革方向,积极探索混合所有制的实现形式,增加国有企业的创新活力,提升其市场竞争力;针对不同行业进行分类指导,加大技术创新指标在业绩考核中的比重,选择若干个国有企业开展“研发投入按一定比例视作经营利润”的考核改革试点;确保各方面的配套措施尤其是劳动人事分配制度改革协同跟进,进一步推进国有企业用工机制与收入分配制度的市场化改革。

  创新供给机制 用好人才资源

  近年来,东北企业总体效益下滑,研发人员与高级技工不断流失,直接削弱了老工业基地的自主创新能力。对比第五次和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保留东北三省户籍但在外省市居住的人口10年间增加了279万人,东北三省大专及以上学历人口占比下降了4.02%,65岁及以上人口占比增加了1.82%。东北成为人口净输出地。人才已经成为东北老工业基地转型升级最短缺的要素。

  现实地看,东北有比较雄厚的教育资源,但如何用好这一优势,将人才留下来、用起来,是个重要课题。对此,东北各地需进一步完善人才激励机制,鼓励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国有企业强化对科技与管理人才的激励,建立健全合理的收入分配机制;推行职称分类评审,将科技成果转化纳入科技人员考评体系;制定出台科研人员在企业与事业单位之间流动的社保关系转移接续政策措施;设立高校毕业生创新创业基金,引导大学毕业生在东北本地就业创业。

  可考虑依托现有职业技工院校,加强东北重点产业和产业升级所需要的技能人才的教育与培训;建立灵活引进机制,加大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及创新团队的力度;在沈阳、大连、长春、哈尔滨和大庆等城市开展人才引进改革试点,设立高层次人才引进基金等;加快实施东北地区高层次人才援助计划,带动技术、信息等创新要素流向东北地区;大力支持和鼓励东北省级以上高新区与北京中关村、上海张江等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立人员互换、轮岗交流的机制。

  同时,积极鼓励东北各地实施本地优秀企业家培育计划,在东北地区率先实施职业经理人试点;充分发挥企业家在创业创新中的重要作用,建立常态化的政企创新交流机制;依托著名跨国公司,培育具有世界眼光、创新精神和开拓能力的优秀企业家;等等。

  (作者系中国社会科学院工业经济研究所执行研究员陈晓东)

 


点击图片进入专题↑↑↑

(责任编辑:武晓娟)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