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群众之所以比较贫困,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资源,而是这些资源没有办法进入到市场体系中,难以分享到市场体系的红利。依托电商新业态推进消费扶贫,有望成为精准脱贫的新途径之一。进一步放大消费扶贫效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配套举措,加大农业服务业发展,推动消费扶贫产品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等
当前,我国已进入精准扶贫攻关阶段。截至2017年底,按每人每年2300元的标准,我国农村贫困人口为3046万人,贫困发生率为3.1%。
从实际情况看,一些群众之所以比较贫困,在很大程度上并不是因为他们没有资源,而是这些资源无法进入到市场体系中,难以分享到市场体系的红利。比如,大部分贫困地区都有绿色、优质的特色农产品,但普遍缺少有效的销售渠道,难以形成品牌。一些贫困农户自家的农产品,在市场中是难得的抢手货。但是,这些资源没有转化为农民增收的要素,一个深层次原因在于,贫困地区以及贫困群众面对的是一个不稳定的、有风险的市场。
因此,降低贫困群众进入市场的成本,降低贫困群众在市场中的不确定性风险,是构建脱贫长效机制的一个重要方面。从这个角度上看,依托电商新业态推进消费扶贫,有望成为精准脱贫的新途径之一。
第一,消费扶贫重在为农户提供一个相对稳定的市场。城镇居民所需要的绿色、环保、无污染农副产品,如果能通过订单等方式直接向贫困农户订购,并把这种消费关系在一定期限内确定下来,可以明显降低贫困农户市场销售的不确定性。有调查发现,如果一个城镇家庭每月向一家贫困户购买300元的产品,贫困户8个月收入就将超过贫困线。因此,消费扶贫相当于给了贫困农户一个相对稳定的市场预期,让他们可以放心扩大生产。
第二,从过去几年推进脱贫的经验看,只要农民能够进入到市场中参与交易,就会带来两个方面的重要变化。一方面,贫困农户在参与市场交易中会掌握相关技能,提升自己的能力;另一方面,贫困农户在参与市场交易中会积累相关的信用,这个“增信”对于获得普惠金融支持极为重要,同时也成为蚂蚁金服等普惠金融坚实的基础。
第三,依托电商等新业态还可以进一步降低消费扶贫的制度性成本。随着我国农村电商不断普及,越来越多的贫困地区通过电商销售自己的特色农副产品,可以帮助农户避免“跟风种植”,有效解决农产品滞销难题。正因如此,2018年中央一号文件针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作出了明确部署。
所以,帮助贫困农户低风险进入市场交易中,注重“赋能增信”,不仅帮助他们致富脱贫,而且帮助他们形成发展过程的良性循环。从一些地方试点的实际效果看,基层通过推进消费扶贫,利用电商平台来支持贫困户,效果开始逐步显现。比如,今年上半年,国家级贫困县在阿里平台网络销售额超过260亿元,其中53个贫困县网络销售额超过1亿元。从销售结构看,一些贫困县正在非农产品上持续发力,表明这些贫困县产业结构正在发生深层次变化。可以预期,消费扶贫有望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反贫困经验。
当然,进一步放大消费扶贫的效果,还需要进一步完善相关的配套举措。比如,鼓励城镇居民和贫困农户形成稳定的订单关系;相关方面对农户销售的农副产品提供质检等服务,避免农残超标产品等流入市场;加大农业服务业发展,推动消费扶贫产品规模化、标准化、品牌化;加大普惠金融支持力度,比如推广类似支付宝和网商银行推出的码商成长计划和凡星计划等;加快完善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建设,缩小城乡数字差距;进一步探索消费扶贫的相关体制机制,放大消费扶贫的效果。
(作者: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经济研究所所长匡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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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臧梦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