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医院看病“不满意就退费”,没看错吧?近日,一份《赣州市医疗机构“不满意就退费”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的征求意见稿引发网络热议。这份草拟稿规定:患者在接受诊疗服务的过程中,对试点医院提供的门诊、住院、医疗后勤保障等就医环节中的某一项服务若有不满意的,可向院方进行投诉,并按相关规定对该项服务申请退费。经医院核实确定无误后,即可退还当日该医疗服务项目的服务性费用。
这份“不满意就退费”的政策,并非空穴来风,而是确有其事,它出自当地卫计委某个科室的手笔,目前还没有定稿,据说是有人私自流出的。其实,怎么流出的并不重要,当地为何有这样的“创意”,才令人好奇。因为在一般人看来,不满意就退费,有可能会产生负面作用,比如为了退费故意表达不满意。对此,当地回应这绝不是一时兴起,因为早在2014年,赣州市第五人民医院就试行了该做法,事实证明成效显著,4年来没有发生任何无理要求退费的情况和纠纷。对这种说法,要自觉地保持警惕,因为一个极小范围的创新样本,不一定有概括性的适用价值,这方面已经有了许多例证。如过去推行“先诊疗、后付费”,有些医院没有出现恶意拖欠,但也有医院月均窟窿四五万,最终还是回到了“先付费、后诊疗”的老路上。
一个想法要作为一项政策推行,必须经得起理论和实践的考验。在这里,实践行不行尚未可知,但逻辑上一定是不过关的。这不仅因为满意与否是个主观判断,更因为医疗服务是高度专业领域,不是在市场上买菜,也不是在网上买产品,看得见摸得着,可以轻松地进行好评差评。有人就说了,“不满意就退费”其实是把患者的医学知识设定为超过专业医生,可以评价医生的专业技术水平了。仔细想想确实是这个道理,绝大多数患者在医学上是无知的,比如某个部位疼,医生却不开止痛药,患者可能不理解,但这也许是对症下药,医生也没办法一下讲清楚。况且,许多病症在医学上是复杂的,原因是多重性的,医生也只能作逐步的观测和排除。对这样的专业技术工种,由患者来作评价,毫不客气地讲,是不了解行业、不尊重专业的表现。
赣州市医疗行政部门想出这一方案,是为了提升当地医疗服务水平、改善患者就医体验。但是医疗行业有其特殊性,用“谁买谁说话”的商品评价体系简单套上去,其结果是虽然强调了患者权益,但也会无意中损害医生利益。我国每年培养60万名医学生,但穿上白大褂的只有约10万人。此外,中国医师协会今年1月公布的《中国医师执业状况白皮书》显示,45%的医师不希望子女从医。个中原因,就是医患关系过于紧张,许多病人家属缺乏医疗知识,拿“百度百科”指挥医生治病,动不动就质疑诊治程序,有些人甚至稍不如意就挥拳相向,导致医生的基本权益和职业尊严遭到侵害。
《民事诉讼法》规定,“谁主张,谁举证”。但医疗行业却适用“举证倒置”,足以说明它具有极强的专业壁垒,也应进行专业性的评价。众所周知,医学生寒窗苦读十几年,医路漫漫成才难,大众必须对这个职业表现出应有的尊重,才会有更多优秀学子从事医疗行业,我们才有可能享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至于患者评价,也不是不可,但更多应局限于一般性评价,比如对服务态度、医院设施等表达意见,而且不需要也不应该跟退费直接挂上钩。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