蹊跷“拍照费”暴露权力监管的漏洞

2018年11月22日 07:49   来源:红网   白文福

  “万宁市东澳镇农业服务中心水利股原股长崔雨权,在该镇2015年拍摄危房现状全貌相片工作中,违规向259户危房改造户收取拍照费5392元用于个人开支……”近日,海南省纪委监委通报了5起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例,崔雨权违规收取群众“拍照费”就是其中一起。(11月19日 《中国纪检监察报》)

  一方面在公家报销拍照费用,另一方面却以此为名收取群众费用,虽然5392元并不算多,但身为基层干部,把党的好政策当成捞钱的工具,利用群众的信任违规收费,是典型的以权谋私,在损害群众切身利益,啃食群众获得感的同时,也抹黑了党员干部形象,损害了党和政府的公信力。

  应该说,涉及危房改造的住户,大多是困难群众,开展危房改造,不仅是重要民生工程,也是精准扶贫的重要内容。虽然,崔雨权每户仅收取10-40元不等的“拍照费”,看似不多,但对贫困群众来说、对整个扶贫工作来说,绝对不是小事情,其因此受到严惩,完全是咎由自取。

  然而,党的好政策却成为崔某捞钱的工具,不仅说明党和政府的惠民政策措施,还没有真正做到深入人心、家喻户晓外,也折射出少数基层党员干部法纪意识的欠缺。当然,更暴露出对党员干部权力的监督管理仍然存在漏洞。就事论事,如果相关部门能够把用制度管人管事落实落地,严格监督管理党员干部手中的权力使用情况,崔某恐怕也就不会“轻易”将“拍照费”收入囊中。

  党的十八大以来,随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持续深入推进,发生在群众身边和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得到了有效遏制,群众对党员干部的满意度普遍提高、信任感不断增强。但是,不少的贪腐案件也证明,强化作风建设,狠抓反腐败工作,仍然不能掉以轻心,加强对权力的监督管理更不能有丝毫放松。少数党员干部特别是基层党员干部,胆敢置党中央三令五申于不顾,漠视党纪国法的要求,顶风作案、肆意妄为,与组织和群众“玩心眼”、动“歪心思”,除了信仰淡化、要求不严等自身原因外,权力监督机制的不完善、有漏洞,更应受到重视和下大力予以解决。

  崔某以“拍照费”的名义,在危房改造工作中违规收费,侵占群众利益,以及因失职失责造成2万元国家危改补助资金被违规领取的问题,看似收取群众的钱财不多,但代价却十分昂贵,教训也相当深刻。其借民生好政策来谋私取利,不仅亲手将自己推向违纪的深渊,蚕食群众对党员干部的信任,降低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更是影响极坏。

  崔某借“拍照费”之名,违规收取贫困户的钱财,触碰了党规党纪的底线受到惩处,是其违规违纪应该付出的代价。但是,类似崔某把党和政府的好政策变成其捞钱工具的行为,在基层还有多少,还有多少党员干部利用手中的权力在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抹黑党和政府形象。解决问题,不能总在事发才想到弥补,如果不能真正把用制度管人管事落实落地,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任由少数党员干部权力任性撒野,肯定会产生比乱收费,性质更恶劣、影响更严重的问题。

  权力是把双刃剑,用得好则造福群众,用不好害人害己。党员干部只有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权力视为责任,把权力当作奉献,以谨慎之心对待权力,以敬畏之心使用权力,切实做好忠诚廉洁担当的表率,才对得起党员干部的称号,才能真正成为人民群众信任喜欢的“公仆”。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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