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安全保障:讨论越充分,措施越有力

2018年08月31日 08:05   来源:羊城晚报   朱昌俊

  有关温州女孩搭乘顺风车遇害事件的讨论仍在继续。近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副厅长王富民带队上线广东“民声热线”时表示,滴滴出现众多安全事故的原因之一是滴滴一直拒绝接受政府的监管,没有把驾驶车辆和运营数据实时、准确无误地传输给交通部的监管平台。

  此外,滴滴顺风车案折射的电商平台责任问题,也成为近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对电子商务法草案分组审议的一个焦点。有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在电商法中增加“电商平台对申请进入的电商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信息”、关于电子商务者隐私的规范等;还有委员建议,对于电商平台屡教不改的,要“责令退出”。

  近年来,网约车发展给社会带来的便利,有目共睹。但最近的多起案例,也让目前网约车平台的安全保障短板得以暴露。可以说,无论各方如何看待事件中的责任定性,都无法否认一种基本认识,即网约车的安全保障,仍需企业、监管部门在进一步探索、磨合的基础上合力优化。无论是交通主管部门给出的意见,还是代表委员们的立法建议,都有助于形成共识,助推更有效的监管举措的出台。

  具体来看,网约车平台加强与主管部门之间的数据传输和对接,是深化有效监管的一个前提条件,毕竟,在网络时代,数据既是资源也是工具。像最近频繁提及的在网约车APP中增设“一键报警”装置,就离不开平台与相关部门之间数据的共享。可以预期,在最近的事件之后,网约车平台与监管部门之间的数据对接步伐或将加快。

  当然,企业数据与监管部门对接和共享不是目的,而只是确保有效监管的手段。要让网约车更安全这一目的顺利实现,这之中还有诸多细节有待厘清。比如,数据对接的合理边界在哪?要知道,网约车平台所聚集的数据资源,非常庞大,到底哪一些是必须与监管对接,哪一些是必要性之外的,需要有明确的界定。另外,数据对接到多个主体,也就意味着相关主体的信息保护责任也增大了,如何保障对接、共享过程中的信息安全,应有妥善的提前安排,甚至考虑到数据规模的庞大,如何储存,以及由此可能增加的管理成本与投入如何分担等等细节,都不能大意。更为重要的是,数据对接后,又如何转化为有效的监管措施与行动,也还需要继续摸索。

  再看有关人大代表的建议——如在电商法中增加“电商平台对申请进入的电商要求提供无犯罪记录信息”,这种建议的初衷当然能够理解。并且不少城市的网约车规定中,事实上也增加了对于犯罪记录背景的筛查。但对此也存在着不同意见,比如是否构成歧视等,这些疑问在立法时有必要慎重考量。至于有委员建议,对于电商平台屡教不改的,要“责令退出”,作为完善处罚机制的一种应对,“责令退出”可以说是一种终极处罚,只要恰当利用,并无不可。当然,前提条件是,其适用条件应该明确、清晰且合理,既要给相关企业明确预期,也要体现处罚的公平性。

  作为公共出行体系的重要一环,网约车的安全毫无疑问是底线问题,容不得半点退让。一定程度上说,最近出现的安全问题,正是对当前网约车安全保障与监管的一种沉重提醒。事件引发的社会聚焦与海量关注、讨论,也不啻为是助推网约车安全体系构建的一个新契机。不同于传统领域,作为新事物的网约车的安全保障,在全世界范围内目前都没有完全成熟的经验可照搬,同时考虑到不同地方的政策、法律差异,这其中就更显复杂。所以,各方集思广益,充分探讨,吸纳社会意见,是实现善治的必由之路。讨论、论证越充分,安全保障就将越有力。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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