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网络差评师一个“法律差评”

2018年08月15日 11:39   来源:南方网   李英锋

  近日,江苏省海门市人民法院受理了一起关于电商平台诉网络差评师侵权案件。阿里巴巴以侵权为由起诉3名利用恶意差评敲诈商家的“差评师”,请求法院判令赔偿1元,并在淘宝网主页向商家致歉。一时间,网络差评师这个“职业”成为舆论关注的焦点。(8月14日《经济日报》)

  网络差评师,也叫职业差评师或恶意差评师,是网络市场的寄生虫,以专门给网店不符合客观事实的恶意差评并凭借差评牟取不正当利益为“职业”。这几年,网络市场迅猛发展,网络差评师的队伍也不断壮大,吸了不少“肮脏的血”。网络差评师可以单兵作战,可以小团伙作战,也可以“大兵团作战”,靶向差评。网络差评师甚至有平台,有组织,有制度,形成了黑色产业链。不少网店深受差评师困扰,苦不堪言。比如,在深圳从事电脑配件经营的90后小童(化名)从2016年底至今,被差评师通过数十次差评敲诈了60多万元,损失惨重;还有些网店则被密集的恶意差评毁掉了信誉,不得不关门歇业,退出市场。网络差评师侵犯了电商的权益,误导了消费者,损害了诚信,扰乱了市场秩序,影响了公平竞争。

  网络差评师已经成了妨碍网络市场健康有序发展的绊脚石,我们正在致力于建设诚信社会、法治社会,既要保护好那些正当合理的差评,也不能容忍恶意差评撒野,不能容忍网络差评师兴风作浪、颠倒黑白。我们有必要给网络差评师一个“法律差评”,对网络差评师进行全方位遏制,铲除网络差评师生存的土壤,使网络差评师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

  电商面对恶意差评以及以差评为手段的敲诈勒索行为不能屈服,要大声说“不”,依法积极维权,理性斗争,在收集线索、留存证据的基础上,积极向网络市场运营平台或有关部门举报。网络市场运营平台须建立对客观差评和恶意差评的甄别机制,依托相关信息和程序,利用技术手段对恶意差评进行删除、屏蔽、防范。另外,电商以及网络市场运营平台也应该向阿里巴巴学习,通过司法等途径向网络差评师索赔索歉,让网络差评师付出更大代价,给网络差评师施加更大压力。

  对达到敲诈勒索罪立案标准的恶意差评行为,公安等部门必须依法坚决打击,给法律高压线通上电,让违法者伸手即被捉。近年来,各地公安部门已经查办了多起网络差评师敲诈勒索案,产生了比较强的震慑效果,公安部门应该再接再厉,加大力度,不断扩大战果。对未达到犯罪标准的恶意差评行为,现行法律的规定并不清晰具体,立法部门、司法部门或有权行政部门可以通过完善立法、出台细则、作出司法解释等方式,给情节一般的恶意差评行为打一个法律补丁,依托《治安管理处罚法》《反不正当竞争法》等作出“敲诈勒索”“不正当竞争”“诋毁商业信誉”等定性,明确法律责任,如此,防范打击恶意差评就能更全面,更到位。当然,征信机制也是一个有效的武器,网络市场信用机制是双向的,不仅网店有信用积分和等级,买家即消费者也有信用积分,网络市场运营平台以及相关征信管理部门应该将恶意差评行为记入征信系统,让网络差评师留下信用污点,受到联合信用惩戒和制约,对于恶意差评情节严重或次数较多的个人、企业等,则应拉入网络交易、评价的黑名单,限制甚至剥夺相关的交易、评价资格。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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