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方面看“防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相结合”

2018年08月09日 09:38   来源:中国网   莫开伟

  近日,政治局会议提出,要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保持经济运行在合理区间,加强统筹协调,形成政策合力,精准施策,扎实细致工作,提出了六项具体措施,“把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和服务实体经济更好结合起来”就是其中的重要内容。

  这个基调确定之后,对于金融业来说提出了更新的、更高的要求,那就是金融业对支持实体经济应树立新的理念、站在更高的角度来采取更有力、更精准的措施,实现防化金融风险与支持实体经济的有机结合,要消除过去存在的两种极端倾向或者把二者对立起来的作法:为了单纯追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而减少实体经济信贷融资,处处收缩实体经济信贷规模,或者畏贷、怕贷、抽贷和断贷,只追求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单一目标;或以支持实体经济为名,不顾有可能产生的金融风险,任意放松信贷风险管理,眉毛胡子一把抓,不分轻重主次,出现随意发放贷款或将不符合条件要求的实体经济全部贷款的倾向。 显然,推动防范化解金融风险与支持实体经济更好的结合,需要掌握技巧,找准结合点,然后再精准发力,才能实现二者的完美、有机结合。

  那么,二者该如何结合?如何共同发力?笔者分析,应从四方面来达到这一目标:

  从防范金融风险角度看,防化金融风险与支持实体经济的目标是一致的,实体经济是防化金融风险的基础,防化金融风险是实体经济发展的目标追求。所以,处理好二者关系,不能坐而论道,是务实而不是务虚,这要求金融部门依然把服务工作的重心放在支持实体经济身上,根据实体经济的实际困难和具体要求,找到金融服务与支持实体经济之间存在的矛盾或存在的漏洞,对症下药,出台更加有利于实体经济发展的信贷服务方式、信贷服务产品,放宽实体经济融资条件比如上市融资和发行债券等等,还可认真考虑落实近日央行、银保监会和证监会共同研究制定的《关于进一步明确规范金融机构资产管理业务指导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可适当投资非标资产,允许金融机构过渡期内发行老产品投资新资产,优先满足国家重点领域和重大工程建设续建项目以及中小微企业融资需求,商业银行也可考虑通过发行二级资本债补充资本解决占用资本问题等,为解决实体融资难和融资贵问题奠定坚实基础。

  从去杠杆角度看,防化金融风险与支持实体经济的方向是一致的,实体企业过高的杠杆率也大都是通过各种融资渠道获得的资金累积起来的,防化金融风险首先就是金融业与实体经济取得共识,将杠杆共同降下去。这要求金融机构与实体经济应加强协调沟通,双方建立有效的合作平台,实现宏观调控信息的共享与互补;金融机构有义务和责任帮助实体经济去杠杆,但不能不分情况要求所有的实体经济去杠杆而压缩对所有实体经济的信贷资源配置,而是应分清轻重缓急,根据去产能、淘汰僵尸企业的有关要求,将一切不合理的、低效的金融资源占用挤出来并压缩下去,将节约出来的金融资源投配置给有市场发展前景、有盈利能力的实体经济,帮助这些实体经济渡过难关,获得发展和新生,为中国经济企稳回升和持续增长提供无限金融推力。

  从资金流向看,防化金融风险与支持实体经济的要求是一致的,防化金融风险要求信贷资金及其他融资行为都应围绕实体经济旋转,而不是投向泡沫产业领域而再出现脱实向虚倾向,让金融资金全部流入实体经济身上,为防化金融风险夯实经济基石。就目前而言,金融机构应将金融服务重心和注意力转向到实体经济身上,坚决服从并配合金融监管部门整治金融市场乱象的监管要求,自觉与各种违规经营行为决裂,消除各种监管套利行为,为实体经济恢复生机活力提供各种有效的金融支持。当前应坚决防控信贷资金脱实向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政治局会议明确提出的“下决心解决好房地产市场问题”、“坚决遏制房价上涨”的要求,深刻领会中央对房地产调控的坚决态度,切实遏制资金配置脱虚向实行为,保证全部信贷资源配置到实体经济身上,为防化金融风险夯实经济基石。

  从货币传导机制看,防范金融风险与支持实体经济之间应缩小货币中间传导环节,疏通货币传导渠道,让央行货币政策直接作用于实体经济,使实体经济充分分享货币政策的阳光雨露,为防化金融风险营造良好的货币运行环境。从当前看,应认真落实最近国务院金融稳定委员会第二次会议提出的进一步打通货币政策传导机制的有关要求,重点是处理好稳增长与防风险的关系,为实体经济创造新的动力和方向,增强金融机构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小微企业的内生动力。同时,应认真落实最近央行会同相关部门印发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小微企业金融服务的意见》,切实增加小微企业贷款户数,扩大小微企业贷款投放,适度降低小微企业贷款成本,建成为小微企业贷款的商业可持续长效机制,为进一步有效防控金融风险,引导社会资金流向实体经济,更好地支持经济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营造良好的货币金融环境。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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