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事件被收回《药品GMP证书》4天后,长春长生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下称“长春长生”)再因2017年10月27日被调查的“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事件被吉林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罚款344万余元。(7月22日澎湃新闻)
前年发生的山东庞氏母女特大非法经营疫苗案曾经轰动一时,这次又发生了长春长生公司“狂犬病疫苗生产记录造假”事件,并且就在此时又传出了去年底就被立案调查的“百白破疫苗效价不合格”事件终被处罚的消息,而涉事的为同一家公司。人们不禁要问,我们的疫苗究竟怎么了?本来接种疫苗可以让人放心免遭相应疾病侵害,现在反倒让人比不接种更加惴惴不安,到底还有哪些问题和隐患?
尽管去年的百白破疫苗事件,药监部门指出涉事疫苗只是“效价指标不符”,“对人体安全性没有影响”,这次的狂犬病疫苗事件,药监部门也表示只是“生产纪录造假”并称问题疫苗并未流出。但是这些事件对人们疫苗安全信心的冲击不言而喻,人们对此肯定还有一系列的疑问、猜测乃至合理的联想。
譬如大家很自然地会问,除了被查实的这两批问题疫苗,前面还有没有其它问题疫苗没被及时发现?已经流出的那些问题疫苗具体流向了哪里,被谁接种了?又该如何补救?这一切都需要相关部门及当事企业站出来做出全面解释和澄清,实事求是、开诚布公而不是遮遮掩掩,欲说还休,否则争议不会停止,恐慌还会蔓延。
毋庸讳言,对疫苗生产、流通和监管各环节都必须始终坚持最高标准、执行最严规则。前年的山东疫苗事件发生后,疫苗安全问题引起了各方的高度关注。国务院专门对《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进行了修改完善,除直接责任人庞氏母女外,另有357人被先行做出撤职、降职处理,力度不可谓不大。
然而从前年的山东疫苗事件再到去年底发生的“百白破”和此次曝光的狂犬病疫苗事件,人们难免担忧在当前的疫苗监管制度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和疏漏之处中,否则怎会接连发生类似恶性事件?这难道不是说明疫苗质量监管体系还有待进一步强化,疫苗安全防线还须进一步织密?
疫苗安全大于天。不深入追查、严厉追责难以安民心,不找出漏洞并完全封堵则难以绝后患。今后,应当从科研开发、定型准入、生产品控、流通存储、采购审查、检查执法、处罚追责等各个环节建立全流程、全方位,透明化、可溯式的疫苗安全管理制度,夯实各个环节的责任、把牢每一道监督关口,实行最严格的监管问责,对各种疫苗违法违规问题坚持“一票否决”和“零容忍”,决不姑息纵容。对公众的健康平安和我们的子孙后代负责,不让一针问题疫苗、“毒疫苗”打进孩子娇嫩的身体,也不让一个接种者因问题疫苗而失去了应有的安全保障。
(责任编辑:李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