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性看待扶贫干部与贫困户结婚

2018年07月19日 07:17   来源:红网   余人月

  日前,网上一篇“扶贫干部与女贫困户结婚”的报道走红,引发热议。此文第一作者、湖北恩施州鹤峰县走马镇宣传干事马妍向记者证实了此事。(据7月17日封面新闻)

  马妍称,韩庆玉是该县公路局派驻走马镇红土村的驻村帮扶干部,于冬之并不是韩庆玉的帮扶对象。两人通过亲朋介绍,在工作过程彼此熟悉后,才确定关系。“她的勤奋感动了我,不等、不靠,很坚强。”于冬之则感慨:“他这个人吧,比较踏实,心里觉得他是个好干部。”渐渐地,二人互生好感,决定走到一起。

  由于两人的身份特殊,结婚后,有祝福,也有议论。其实,细观二人的结合过程,就是一段很正常的感情,“一看人品好,二看是知音”,很正确的婚姻步入模式。两人认识前均系离异,一个54岁,一个46岁,众所周知,这个年纪结婚不易,再婚更不易。二人在扶贫工作中互生好感,走到一起,自是一段佳话,外人不必拿着放大镜看。

  每一段感情的开始,都需要一个触发的媒介,所谓缘分,即是能够促使彼此相遇相知的机会,这个机会,或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或是拐角遇到爱、自由的邂逅。对韩庆玉与于冬之来说,扶贫工作就是二人相识的一个媒介,因为这项工作,二人的命运才有了交集,才有了认识的机会。在扶贫中遇到牵手的人,就跟三毛通过旅游遇到荷西、庐山恋中两位电影放映员的相知一样,等等众多的缘分,所有提供异性接触的机会,在性质上都是一样的,并没有高下之分。扶贫只是让二人有了认识的机会,一个场合一个途径而已,认识到这一点,就不难正确理解扶贫干部与女贫困户结婚一事,也就不必将扶贫当作二人的感情标签,以此来风言风语。

  虽然一个是在公路局工作的干部,一个是农村妇女,其实,这种“半工半农”的婚姻,在基层中并不少见。所谓的“半边户”婚姻就是这种,在外工作的一方,也通常来自农村,熟悉农村生活,对农村有感情,不少这样的婚姻,并没有以外界的物质或其他诱惑为转移。于情于理,扶贫干部与女贫困户结婚,并没有突兀之处,不必大惊小怪。类似扶贫联姻的爱情故事,在2017年11月也有过一起:陕西定边县扶贫女干部严宝玉“闪婚”32岁贫困户张志川。看起来特别,其实也就是正常的男女之情,男大当婚,女大当嫁,遇到对的,就嫁了吧,这又何错之有。

  客观而言,扶贫干部与女贫困户结婚,说明是带着感情在扶贫,对乡村对贫困户充满了真情实感,敢于接受这段感情,也说明其对乡村没有偏见,对工作是满腔热情。即便有心人要将二人的婚姻与扶贫工作来挂钩,也完全经得起检验。媒体如实报道这一佳话,只要不拔高不炒作,就无可厚非,外界也不必多想。如果以扶贫的标签来说三道四,脑子本身就有“门当户对”的陈腐观念在作怪。

(责任编辑:李焱)

精彩图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