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北京市民张先生在北京西站南广场地下停车场遭遇“高价收费”,停车4天被收费2210元。停车场工作人员表示,该停车场所属公司为私营企业,运营成本较高,所以未设置价格封顶。当地有关部门针对此事回应称,政府已放开价格管控,该停车场由企业自主定价,这种定价“无上限”。
该停车场所属公司为私营企业,有自主定价的权利,这无可厚非。但自主定价应当遵循公平合理的市场原则,既要合理定价,也要尽到价格公示的责任。在未充分告知的情况下,停车4天收费2210元无异于漫天要价,有消费欺诈的嫌疑。当然,针对企业自主定价也不能放手不管,监管部门应明确市场边界,坚持法治原则,充分履行监管职责,而不能任企业随意而为。——杜若
目前,各地城市停车难、停车贵的现象非常普遍,主要跟城市规划滞后,未能预见到机动车快速增长,远超停车位的承载量有关。加上停车行业不规范,收费随意性过大,乱收费现象非常严重。城市停车难、停车贵属于社会问题,也是关系到众多市民的民生问题,不能单纯用市场价格调节,而需采取综合手段治理,如增加停车位供应,加强行业规范化经营,引入智慧停车系统,提高停车效率,并制定合理的停车费标准。——江德斌
企业自主定价不代表定价可以没有上限,更不意味着企业可以狮子大开口向消费者索要“天价停车费”。该停车场一小时20元且全天“无上限”的收费法,远超同类地区收费平均价格,不符合正常的市场价格机制原则。当市场无法进行有效的价格调控时,就需要“有形的手”对其进行调控,使其回归理性。其实停车场可以将车位规划为短时停车区和长期停车区,短时停车区按小时计费,长期停车区按天计费;还可根据供需情况进行浮动定价,以缓解高峰时期车位紧张的状况。当然,无论如何定价,企业都必须明确标示其收费标准。 ——拾秋
车站停车场“高价停车收费”,与服务价格放开自由定价无关,更与缓解城市拥堵扯不上直接的关系,而是与不守法高额牟利的价格违法相关。期待地方有关市场监管部门,能够不畏浮云遮望眼,保持睿智的判断力,对这样的涉嫌破坏停车市场秩序、拿市场价格放开当借口乘机牟利的经营者,进行及时必要的查处和制止。——余明辉
有人或许要说,交通枢纽停车场的车位本就稀缺,不该长时间停放,否则就该天价收费,停得越长收费应越高。这种说法看似在理,但忽略了停车行业毕竟属于公益性较强的行业,交通枢纽等地的公共停车场建设用地往往是以划拨方式提供的,按政府主导、企业运作的原则建设与管理。若这类停车场一味追求经济利益,其他社会停车场不知又会“天价”多少倍?——何勇海
(责任编辑:邓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