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新一届国务院金融稳定发展委员会成立并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等相关工作。此次会议,肯定了监管工作取得的成效,指明了监管工作方向,对今后的监管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
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工作中,银行业监管部门从去年3月份开始,开展了“三三四十”(即三违反、三套利、四不当、十乱象)专项治理行动。今年初,银保监会又把2018年确定为金融风险防范化解的攻坚之年,继续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在强监管、重处罚的高压态势下,一些金融乱象得到初步遏制。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银行业监管系统已披露罚单1662张,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28.9%,罚没款超过10亿元,涉事机构包括银行、金融租赁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千万元级罚单就有12张,监管处罚力度不可谓不大。
从被处罚的违规类型来看,信贷业务和票据业务违规依然是重灾区。另外,违规投资、违规私售对公理财产品等也问题不少。分析银行业市场乱象产生的根源不难看出,银行机构内控制度不健全,存在漏洞,没有根据业务发展和市场变化对各项管理制度及时修改完善,这是其一;其二是高管层管理不到位、不深入,浮于表面,致使基层机构有章不循,有规不依,违规操作;其三是管理层制定的发展规划不科学、不合理,盲目追求业绩和发展指标,对基层乱展业、“伪创新”熟视无睹,导致业务经营偏离方向,造成违法违规经营,等等。
笔者认为,对于整治银行业市场乱象工作,在严监管重处罚勤问责的同时还要严规范,防止同质同类问题屡查屡犯。一方面,作为银行机构要自我规范。首先要提高自律意识,注重加强内控制度建设,严格落实国家金融方针政策和监管要求;其次要强化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科学制定发展规划,严格管理,严格规范,依法合规经营,杜绝“伪创新”,提升风险管控能力;再次要强化员工遵纪守法教育,严格执行内部规章制度,守住法律法规和道德底线。
另一方面,要强化监管的外部规范。监管部门要不断完善各项监管政策,补足监管制度短板,保证金融业务经营和监管活动在依法有序的框架内进行。对结构性去杠杆过程中正常的、非系统性的风险暴露要提高容忍度。要保护合法金融,打击非法金融,包容创新金融,同时,也要不断适应新的经济金融发展形势,不断修改、发展、完善创新经营理念,以适应经济金融和新技术飞速发展的现实需求。通过强化监管引领,引导银行机构回归本源,服务实体经济,有效防控各类风险。(本文来源:经济日报 作者:李凤文)
(责任编辑:年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