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量子饮粒”最需要的是“较真”

2018年05月22日 14:11   来源:东方网   王军荣

  说到“量子”,读者可能会想到量子力学、量子纠缠等“高大上”名词。作为一个物理概念,量子还能和食品挂钩,带来不一样的功效吗?近日,一款名为“量子饮粒”的饮品引发关注。该产品宣称可改善三高、心脑血管等疾病引发不少质疑。食品工程专家表示,其所宣称的功效站不住脚,只是将平常食品包装成有保健功能,堆砌科学名词忽悠消费者。律师指出,非保健食品宣称保健功效,可能构成虚假广告。(5月21日《新京报》)

  “饮粒”与“量子”挂钩,立马显得高大上,再加上轰炸式宣传,将功效宣传得很神奇,那么“量子饮粒”的销路可能会成几何级上升。问题是,“量子饮粒”真有那么神奇吗?对“量子饮粒”最需要的是“较真”。

  不是一看到宣传效果就信了,不是商家怎么说就信了,对于“量子饮粒”,消费者自然不能盲目相信,消费者采取怀疑态度是必要的,但这是远远不够的。职能部门更应该有“较真”精神。据了解,保健食品须取得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批准,经批准的保健食品具有天蓝色专用标志,俗称“蓝帽子”。可记者在原国家食药监总局保健食品数据库中进行搜索,不管是输入“量子饮粒”“七色芳华”,还是输入出现在产品介绍中的“青汁”,均未显示任何相关信息。显然是没有取得天蓝色标志。

  “量子”只是现代物理学中的一个概念,跟食物和饮料没有什么关系,而主要成分在蔬菜水果中存在,没必要高价购买。最重要的是,量子饮粒宣传的功效站不住脚。按照我国的相关法律规定,辅助降血脂、辅助降血糖、辅助降血压、减肥、通便等功效均属于保健食品能够宣称的保健功能,普通食品不得宣称上述保健功能。没有“蓝帽子”这一标志却声称具有保健功能的,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并可构成虚假广告。《广告法》第十七条规定,“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如果普通食品的广告宣传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则违反了《广告法》的这一规定,应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可没有较真,哪来的处罚?

  搞喙头套上“量子”,没有“蓝帽子”标志却声称具有保健功能,商家为何这么大胆?这恐怕是因为一方面将功效宣传得越神奇,销路越好,另一方面是吃准了职能部门没有那么快去“较真”。的确,职能部门的“较真”精神来得有点迟,往往是在媒体报道之后,或者是出了什么事故之后才会去调查。其实,对于任何的新品种,各职能部门均应该“问个明白”,“探个究竟”,如此才能切实保护消费者的安全,在消费者付出代价之前,就将无良食品,将无底线销售的食品扼杀于萌芽状态之中,这才是该有负责任的态度。

(责任编辑:李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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