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长江经济带建设立下生态保护规矩

2018年05月21日 07:06   来源:光明日报   罗来军

  习近平总书记4月26日在武汉主持召开深入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他强调,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是关系国家发展全局的重大战略。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关键是要正确把握整体推进和重点突破、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总体谋划和久久为功、破除旧动能和培育新动能、自我发展和协同发展的关系,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共抓大保护、不搞大开发,加强改革创新、战略统筹、规划引导,以长江经济带发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自从2016年1月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重庆市召开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座谈会以来,在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强化顶层设计、改善生态环境、促进转型发展、探索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取得了积极进展;同时,仍存在着生态环境形势严峻、流域发展不平衡不协调问题突出等现象。习近平总书记通过这次湖北、湖南的实地考察,主持召开座谈会并发表重要讲话,为新形势下推动长江经济带发展提出方向性指导和基本工作遵循,致力于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不搞大开发不是不要开发,而是不搞破坏性开发,要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长江经济带建设首先要立个规矩,把长江生态修复放在首位,保护好中华民族的母亲河,不能搞破坏性开发;通过立规矩,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在坚持生态保护的前提下,发展适合的产业,实现科学发展、有序发展、高质量发展。通过为发展立规矩,设立生态红线,下达生态禁令,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即可以明确,可以并行不悖。

  在发展上,长江经济带需要做“绿色”大文章,不能走靠牺牲生态环境来发展经济的老路子。首先在思想上要认识到,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不是矛盾对立的关系,而是辩证统一的关系,不能把生态环境保护和经济发展割裂开来,更不能对立起来。生态环境保护的成败归根到底取决于经济结构和经济发展方式。其次在行动上要做到,在发展中保护、在保护中发展,实现保护与发展相辅相成、绿色与建设互助共济、生态与繁荣齐头并进。

  不能搞破坏性开发的规矩、不能妨碍生态环境的禁令倒逼产业转型升级,进一步推动高质量发展。长江经济带区域有不少高排放、高消耗、高污染的产业,对生态环境造成了严重的威胁,虽然在过去的发展中逐步进行改造或者搬迁,而根本性问题仍未彻底扭转。我们需要加大传统产业的改造力度,尽快清除重大污染源,大力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工业、清洁服务业,构建绿色化、生态化的现代化经济体系。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习近平总书记的这次湖北、湖南之行,为长江经济带建设定了规矩,而长江经济带建设要践行这些规矩,成就其发展蓝图。长江流域各省市必须充分利用长江经济带独特的自然资源优势和生态环境优势,大力推动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争取打造成为国家生态建设示范区、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国家区域协调发展示范区。

  在习近平总书记的关怀和指示下,长江经济带建设一定能够刹住无序开发,避免“建设性”大破坏和“破坏性”大开发,在成功建设“生态长江”“绿色长江”“安全长江”的同时,成功建设“繁荣长江”“发达长江”“先进长江”。

  (作者:罗来军,系中国人民大学长江经济带研究院院长,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研究员)

(责任编辑:年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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