垃圾分类分不清 文明意识何时才能落地?

2018年05月02日 15:37   来源: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   

  新闻背景:

  在厦门,未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要被处罚。从上个月厦门岛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混装混运联合整治以来,厦门市首次对个人开出罚单,已经有6人因垃圾分类不规范先后被行政处罚。去年审议通过的《厦门经济特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规定,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规定的时间、地点,用符合要求的垃圾袋或者容器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不得随意抛弃、倾倒、堆放垃圾,否则将被处以罚款,其中个人最高可罚款1000元。

  如何破解“垃圾围城”?

  当前,垃圾分类被国际上普遍认为是破解城乡“垃圾围城”困局最有效的方法之一,也被认为是国民素质的体现及现代文明的标志和尺度。早在2000年我国就在北京、上海等8个城市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试点,随后在全国加以推广,但是直到今天,许多城市大街上标有“可回收”“不可回收”标志的垃圾桶仍是摆设,很多地方的垃圾分类还处于原地踏步的尴尬境地详细

  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一年多,多数人仍不分类,说明市民对推广生活垃圾分类不领情,其原因虽然不是单方面的,但缺乏激励机制,不能唤起市民的环保和再利用意识,不能说不是一条主因。【详细】 

  应靠法治手段推进垃圾分类 

  从一些垃圾分类推广相对成熟国家的经验来看,是否将其纳入法治轨道,是影响该项工作成效的重要因素。对于垃圾分类,一些地方作出规定,居民一旦出现垃圾处理不分类的情况,就很可能面临一纸罚单。与之配套的是,一些地方还对生活垃圾分类予以事无巨细的详尽指导,使之内化为居民基本的生活习惯。但是,目前我国有关垃圾分类的规章制度主要为激励性质,在督促个人履行环保责任方面,还缺乏有效的约束性、惩罚性规定。垃圾分类离不开法律法规、可操作的政策和完善的监管体系。当前关键是要建立起与垃圾分类参与者切身利益相挂钩的监管机制,明确垃圾投放、收集、中转、运输、处理等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及其相应的义务。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明确指出,到2020年底,基本建立垃圾分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体系,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在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方案》还强调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要结合本地实际,于2017年底前制定出台办法,细化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由此可见,路线图与时间表是十分清晰的,这也意味着摆在相关部门面前的任务相当紧迫。【详细】 

  规范垃圾分类需要完善配套保障工作  

  城市是复杂的,人群也是复杂的,大部分不注意学习、年龄大学习有困难的人无法及时掌握这些知识。有关方面针对这种情况,与时俱进对垃圾分类知识进行长期、有效的不间断宣传和教育才对,但遗憾的是有关方面并没有做到。城市垃圾分类实施18年,仍有很多市民“不知咋分”。要想真正实施城市垃圾分类,绝不是定一个制度、建一些硬件设施、搞一次教育这么简单,而是需要更多复杂的配套工作等保障。

  一方面,有关方面要及时补上宣教,让垃圾分类制度的宣传、教育和解释进社区、进单位、上展板等,补上市民这方面制度和知识的短板。制定和完善一个长期有效的垃圾分类宣传机制,让垃圾分类知识宣传不脱档、不断档。另一方面,严厉执行垃圾分类实施制度。制度的严肃性和知晓度,最根本的还在于制度的执行力,有了强有力的垃圾分类制度执行力,不知道如何分类的问题才会消失。【详细

  微言大义:   

  @nuzzi:我平时扔垃圾都会按可回收和不可回收两类分的,但是环卫工人来收垃圾时却混着收。

  @毛毛:认真地分了两年垃圾,发现收垃圾的一直都这么扔进垃圾车里,证明环卫部门已经不再理会这事了?分了也白搭,现在不分了。

  @zerone:垃圾分类应该作为义务教育的一门课程。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编后语: 

  事实上,不少城市早已开始推行垃圾分类,但是大部分民众仍然对垃圾分类一知半解。从国际经验上看,垃圾分类做得比较好的国家,分类意识也是通过教育、赏罚分明的激励机制以及相关部门出台完善的法律法规逐步培养起来的。垃圾分类不是小事,需要循序渐进,也需要社会各方共同努力,以切实改变我们的生存环境。 

  回顾:往期“经”点热评 

(责任编辑:臧梦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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